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91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科技成果中试资金投入,促进成果孵化直至转化应用”的建议
省财政不断加大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投入力度,先后设立了省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以及省高校产学研引导基金和科技风险投资基金等政府投资基金,在科技型企业联合高校开展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对中试、批量生产等环节都有不同程度的资金支持。在近两年我省经济放缓、财政收入大幅减少的严峻形势下,省财政努力克服困难,落实科技投入只增不减要求。2019年共对10个引导基金项目进行论证评审,全部获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批准投资金额1.11亿元。截至目前,引导基金规模达7亿元,已有 59个产业化进展较快、商业模式清晰,具有一定的投资价值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获准通过,批准投资总金额4.642亿元,实际拨付资金2.5615亿元。省科技厅鼓励高校院所和企业联合申报科技专项,科技专项资金逐步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倾斜,近三年支持成果转化类项目金额占当年科技专项资金平均达到60.7%,主要用于小试、中试、放大、工艺完善等,有效推动科技成果从高校走向市场,释放其应有的经济价值,通过校企牵手搭建平台、融合发展汇聚人才,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
下一步,一是省财政将继续加大科技资金投入,积极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也可以发挥社会资本作用,尝试引入社会资本投入建设中试平台,解决中试平台建设资金问题。二是省科技厅将继续鼓励并支持省内有条件的高校积极开展大学科技园建设,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导向,依托高校的学科优势,以产学研一体化为主要抓手,使大学科技园成为科技成果孵化和产业转化载体,进一步发挥其区域知识经济增长极的作用。
二、关于“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网络体系建设,加大科技成果宣传推介力度”的建议
由省科技厅负责管理、运营的吉林省科技大市场,常设科技成果服务平台,开展线上线下服务,为大学、科研机构与企业之间的交流互动搭桥。大市场自成立以来,广泛开展与省内外中介科技服务机构合作,目前已与21家金融机构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与76家其他中介机构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建立包括全省优质高校院所、科技企业、科技服务机构和金融机构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共同体,推进科技创新资源集聚,促进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
线上服务方面,我们打造了包括吉林省科技大市场网络服务平台、9个分市场网络服务平台以及吉林省农业科技成果交易平台在内的覆盖全省的技术转化网络体系。并积极推进大市场科技资源库与国家科技成果项目库、“2+N”体系各区域技术转移中心数据库及兄弟省市数据库的对接,先后与十余个省市建立科技成果共享机制,及时将项目信息向社会发布。目前,主站科技资源库吸纳专家4861名,注册会员5270名,企业371家,入库各类科技成果23317项。
线下服务方面,主动服务省内科技创新资源集中的“两所五校”,重点企业,选派技术专员定期上门提供服务,了解各方科技创新需求,常年征集优质项目。常态化举办科技成果供需对接会。仅2019年就举办包括科技成果直通车、吉浙跨区域科技创新合作大会的项目对接会3次,累计发布各类成果项目3890余项、企业技术需求205项,促成50余个科技成果及技术团队与企业实现精准对接。组织开展成果转化活动及技术转移人才培训。举办各类成果转化大型活动22次,参会人数达3000余人。举办项目路演活动11次,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57次,达成意向融资额9.9亿元。开展各类培训67场,培训5200余人。其中,开展5期6次省级技术经纪人培训,培育了一支900余人的技术经纪人队伍。
下一步,一是完善吉林省科技大市场技术市场交易服务功能,争取接受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委托,适时开展国有技术产权交易,促进高校、科研院所的优质科技成果在省内转化落地。二是落实《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大纲》,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共同开展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培养符合高校、科研院所需求的高层次的技术转移人才。三是推进中国(长春新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中心建设。为省内高校提供全方位的知识产权服务,为高校创新成果的无缝对接、快速转化提供载体和渠道。
感谢您对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给予关注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