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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2220000412760962A/2025-01991
分      类: 创新体系建设;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成文日期: 2025年09月04日
标      题: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工信科技〔2025〕147 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9月15日
索  引 号: 12220000412760962A/2025-01991 分      类: 创新体系建设;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成文日期: 2025年09月04日
标      题: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工信科技〔2025〕147 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9月15日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5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

吉工信科技〔2025〕147 号

各市(州)工信局,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吉工信办联〔2019〕5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组织开展 2025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企业范围

2023年通过评价及 2023年、2024年新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此外,2024年未通过国家评价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也需参评。

二、企业申报流程

此次评价实行纸质和网络并行申报方式。

企业按照《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编写工作总结,提供评价材料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详见附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于 10月 10日前将纸质评价考核材料报送至所在市(州)工信局。

同时,企业在 10月 10 日前登录吉林技术创新信息网(www.cti inj l.com.cn)“吉林省企业技术中心快报及评价管理系统”填报评价数据,网上填报数据应与纸质评价考核材料数据一致。

三、有关要求

各市(州)工信局按属地划分,组织本地区企业做好评价考核材料报送工作,并会同当地发改、科技、财政、海关和税务等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查,由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出具审查意见,于 10月 10日前行文将企业评价考核材料及审核意见(一式两份)报送省工信厅。同时将审核意见抄报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长春海关和省税务局。

四、注意事项

(一)企业逾期未提交评价考核材料视为评价不合格;创新快报的报送情况将做为评价考核的参考指标。

(二)若涉及企业更名,请提供申请材料,包括:变更申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核准变更通知及新旧营业执照。

五、联系方式

省工信厅科技处

联系人及电话:李星辰 0431-87079815

省经济技术发展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李正宇 0431-88954401/82770616

材料报送(邮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贵阳街 287号建设大厦 2312 室(邮编:130051)

附件:1.吉林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年度工作总结(编写提纲)

2.吉林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3.吉林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证明材料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 年 9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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