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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2220000412760962A/2022-03250
分      类: 服务体系建设;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成文日期: 2022年08月01日
标      题: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2年吉林省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工信民营〔2022〕248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8月17日
索  引 号: 12220000412760962A/2022-03250 分      类: 服务体系建设;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成文日期: 2022年08月01日
标      题: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2年吉林省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工信民营〔2022〕248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8月17日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2年吉林省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的通知

吉工信民营〔2022〕248号

各市(州)、县(市、区)工信局(经济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梅河口市工信局:

  按照《吉林省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吉发展中小(民营)办〔2022〕9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吉工信办联〔2022〕25号)要求,经企业申报、地方推荐、专家评审、结果公示等程序,确定2022年吉林省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一、认定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409户企业为2022年吉林省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见附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通知之日起,有效期3年。有效期内企业发生更名、重组等重大调整的,应在三个月内向所属市(州)工信主管部门报告,并向省工信厅申请办理更名等手续。有效期内发现虚假申报或发生重大违法违规事件,且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的,将撤销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

  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要专注细分市场,聚焦主业,不断增强企业创新力和竞争力,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为全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三、各地工信主管部门应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培育和支持力度,定期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情况和本地扶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经验做法报送省工信厅。

  附件:2022年吉林省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8月1日

   

2022年吉林省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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