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职责
一、指导市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业务;
二、协助做好省级单位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工作,指导下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配合各地党组织做好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三、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信访和电话信访工作,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以及政策解答、权益咨询、心理疏导、法律服务和涉退役军人舆情收集、引导等工作;
四、协助开展本省退役军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配合行政部门搭建就业创业平台,分析本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形势,搜集和发布用工需求,提供就业创业指导和帮扶、项目推荐和随军家属招聘会、推介会、就业论坛等;
五、配合行政部门搭建本省困难退役军人军属帮扶援助平台,做好本省生活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帮扶援助等工作;
六、协助做好军属、烈属、伤病残军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服务等事务性工作;
七、协助开展本省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数据采集、资料管理、汇总分析和报送等工作,建好用好大数据资源,及时向行政部门反馈情况信息,提供决策参考;
八、完成省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工作地址:长春市东蔚山路1968号
邮政编码:13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