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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委托评审办法(修订版)》的通知

吉发改环资规〔2022759号

省节能评审中心、各有关评审机构: 

  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委托评审工作,提高节能报告评审工作质量和效率,我们依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44号令)和《吉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修订版)》(吉发改环资2019677号),制定了《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委托评审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2022129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委托评审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