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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吉林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吉发改投资规〔2021〕947号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长春新区发改工信局、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发展改革局,县(市)发展改革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管理,提高资金安排的科学性、精准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政府投资条例》《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参照《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中央预算内资金计划实施综合监管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结合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实际,修订了《吉林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现将本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2021年12月20日 

吉林省省预算内基本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