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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39X3/2026-00934
分      类: 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6年06月18日
标      题: 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吉林省省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发改环资联〔2026〕315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6月18日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39X3/2026-00934 分      类: 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6年06月18日
标      题: 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吉林省省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发改环资联〔2026〕315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6月18日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梅河口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吉林省省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第一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园区属地市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能源部门要加强对建设名单内园区的指导,督促园区切实承担建设主体责任,按照省级零碳园区指标要求优化能源供给结构,强化能源消费管理,加强绿色低碳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创新商业模式以企业为主体的建管运一体化模式,有针对性规划重点任务和项目,扎实编制建设方案,合理设定推进时序,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二、园区属地市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能源部门及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本地区省级零碳园区建设,在资金安排、要素保障、技术支持、金融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推动绿电直连、新能源就近接入增量配电网等绿电直供模式在省级零碳园区落地。

   三、园区属地市级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省级零碳园区建设进展的跟踪调度,园区建设期满后及时组织验收评估,通过后提请省发展改革委组织验收,验收通过的园区正式作为省级零碳园区。

   四、园区属地市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能源部门要加强经验总结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宣传,适时在全省推广相关典型经验做法。

 

  附件:吉林省省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第一批)

 

 

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能源局    

2026618日  

 

 


附件

吉林省省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第一批)

序号

园区名称

范围

建设周期

1

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

园中园

2026-2030

2

长春循环经济产业园

(德惠经开区米沙子片区)

园中园

2026-2030

3

长春北湖精细化工

新材料产业示范园

园中园

2026-2030

4

长春经开区华光数字

产业园(中国光电城)

园中园

2026-2029

5

四平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

园中园

2026-2030

6

松原长岭经济开发区

园中园

2026-2028

7

白城大安经济开发区

园中园

2026-2030

8

白城洮南经济开发区

园中园

2026-2030

9

白城镇赉经济开发区

园中园

2026-2030

10

白城通榆经济开发区

园中园

2026-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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