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辽源市、白城市、延边州发展改革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推动我省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以下简称产业融合),根据国家发改委相关工作部署,按照《吉林省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发展试点管理办法(试行)》,我委开展了第二批省级产业融合试点评选工作。经过第三方机构组织评审,确定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1个区域、长光卫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为第二批省级产业融合试点单位(名单详见附件),现就做好试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是完善试点方案。各试点单位要进一步优化试点方案,梳理完善试点目标思路、重点任务、拟推进实施的重点项目等,
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是强化指导服务。各地发改部门要对试点单位加强工作指导和动态跟踪,指导和督促试点单位扎实推进试点工作,落实责任人。积极引导各方参与产业融合工作,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营造浓厚融合发展氛围。
三是总结试点经验。各地发改部门要定期梳理报送试点典型经验和特色做法,努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和创新成果。每年1月底前、7月底前梳理试点典型经验和特色做法报送至省发改委,第一次报送时间为2025年7月底前。
附件:吉林省第二批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试点名单
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