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地方电力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审批通化县2025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吉地电力建〔2024〕5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目前,通化县农村电网部分0.4千伏线路设备老旧,频繁停电,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对电网薄弱地区农村生产生活用电造成一定影响,经研究,原则同意通化县2025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通化县2025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代码:2407-220000-04-01-405346)。
二、项目法人单位
吉林省地方电力有限公司。
三、政府出资人代表
吉林省地方电力有限公司。
四、建设地点
吉林省通化市通化县。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改造0.4千伏线路323.92千米,主要导线采用70、120、150平方毫米绝缘线,更换接户线28838米;新增和更换水泥杆6338基,主要杆型采用10、12米钢筋混凝土杆。
新建及更换容量不足配电变压器133台,共 19870千伏安,其中:30千伏安配变6台、50千伏安配变19台、80千伏安配变15台、100千伏安配变21台、160千伏安配变17台、200千伏安配变13台、250千伏安配变12台、315千伏安配变14台、400千伏安配变2台;利旧1910千伏安配变14台。
如项目未纳入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可于下一年度继续申报,或通过企业自筹资金等方式实施。
五、建设期限
12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9046万元,其中静态总投资8940万元,拟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2682万元,占静态投资的30%,其余6258万元为银行贷款解决。
七、相关要求
(一)吉林省地方电力有限公司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该项目不再审批项目初步设计,请据此开展下步工作,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吉林省地方电力有限公司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吉林省地方电力有限公司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吉林省地方电力有限公司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通化县发改局要积极支持项目建设,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如在实施过程中进展缓慢,或出现影响工程实施的重大情况,项目法人应及时向我委报告情况,说明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