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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39X3/2024-02289
分      类: 价格调控与管理;批复
发文机关: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成文日期: 2024年06月11日
标      题: 关于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等十四所学校继续执行学费标准的批复
发文字号: 吉发改价调联〔2024〕346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8月07日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39X3/2024-02289 分      类: 价格调控与管理;批复
发文机关: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成文日期: 2024年06月11日
标      题: 关于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等十四所学校继续执行学费标准的批复
发文字号: 吉发改价调联〔2024〕346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8月07日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吉林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长春职业技术学院、东北电力大学、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四平职业大学、延边职业技术学院、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你们校关于申请学费标准继续执行的请示收悉。根据《吉林省高等学校招生收费等问题的若干规定》(吉教计字〔200068号)、《关于加快发展吉林特色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吉发〔201422号)相关规定,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结合成本调查结果和学校实际情况现对你们校申请继续执行原学费标准予以批复,具体详见附件。 

  学费标准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年预收。有效期结束当年3月底前需重新申请核定收费标准你校要做好收费公示。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收费收入全额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附件1.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学费标准批复表 

  2.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学费标准批复表 

  3.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费标准批复表 

  4.吉林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费标准批复表 

  5.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费标准批复表 

  6.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学费标准批复表 

  7.东北电力大学学费标准批复表 

  8.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费标准批复表 

  9.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费标准批复表 

  10.四平职业大学学费标准批复表 

  11.延边职业技术学院学费标准批复表 

  12.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费标准批复表 

  13.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费标准批复表 

  14.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费标准批复表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教育厅 

                           2024611 

吉发改价调联〔2024〕346号附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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