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徐川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发挥高校教育优势、院所科研优势,留住人才、提高就业、创新产业,促进吉林省经济高质量增长的建议》收悉,我委会同省工信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厅等单位,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构建产业集群,促进经济增长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
我省高度重视产业集群化发展,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结合部门职能,分别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
2019年以来,省发改委推动实施国家级和省级战略性产业集群发展工程,推动通化市生物医药产业集群成为第一批(66个)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之一,组织认定了敦化市医药健康、长春市轨道交通装备、长春市光电信息、长春市生物医药、梅河口市生物医药、吉林市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等6个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2023年,在专家评估论证的基础上,将白城市新能源产业集群纳入省级集群序列管理。目前,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已增至7家,国家级、省级集群梯次发展格局进一步巩固。
2023年,省工信厅制定了《吉林省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实施方案(2023-2030年)》,力争利用七年时间,打造形成1个产值超万亿元、世界级的先进汽车制造先进制造业集群,2个产值超千亿元、国家级的碳纤维、玉米生物工程制品等先进制造业集群,7个产值超千亿元、省级的绿色石化及化工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医药健康、冶金建材、肉蛋乳精深加工、特色食品、电子信息等先进制造业集群。
下一步,围绕推进产业集群建设,重点推动3方面工作。一是省发改委将组织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摸底调查,对具备申报国家级集群的进行重点指导,适时申报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二是省工信厅将加快建立产业集群“七个一”工作体系,即,一份集群龙头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清单、一份集群招商引资清单、一份集群重点投资项目清单、一套产业链强链指南、一套集群科技创新体系、一个集群政策工具包、一家集群发展促进机构,推动多元化的产业集群形成。三是组织集群竞赛。比照国家工信部先进制造业集群竞赛机制,建立我省集群“赛马”机制,组织先进制造业集群竞赛,打造省级集群发展示范区,推动各地结合实际培育区域内特色制造业集群,打造特色产业链条。
二、关于周边互联互通,形成区位优势
围绕“加强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经济合作,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吸引更多的优质投资、优质产业、优质资源”,省发改委立足吉林实际,聚焦东北亚地区合作,充分发挥通道对于开放合作、放开搞活的先导性作用,研究起草了《吉林省推进高水平开放通道畅通行动方案》,提出29项具体举措,已经于2023年4月以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实施。省商务厅围绕“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格局,持续推动与日本、韩国等周边国家的经贸交流合作。举办“吉林省招商引资座谈会”,邀请住友商事、丸红、丰田、现代汽车、三星、松下、SK集团、希杰集团等日韩世界500强企业代表出席并在我省考察,与中车长客、一汽等省内企业开展深入对接,推动务实合作;举办“日资企业吉林行暨氢能产业合作交流会”,深化我省与日本在氢能、新能源等领域的合作;由省政协李龙熙副主席带队赴北京开展对韩专项招商活动,拜访LG化学集团、希杰集团、浦项集团等韩国世界500强企业以及大韩贸易投资振兴公社、中国亚洲经济发展协会等知名商协会,与高层洽谈交流,高位推动在新能源、新材料、汽车、食品等领域的合作。
下一步,我省将进一步夯实区域合作基础,巩固与周边国家的经贸合作成果,深化与周边国家的经贸合作内容,扩大合作空间,全面提升互联互通水平,加快形成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通道枢纽。一是积极开展“请进来、走出去”,扩大招商力度。拟请省领导率队出访俄罗斯、蒙古,开展经贸交流活动;组织省内市(州)和开发区赴日本、韩国、俄罗斯等周边国家开展精准招商;借助“中国(吉林)—韩国经贸交流会”“中日经济合作会议”“泛黄海中日韩经济技术交流会议”等经贸交流活动,推动各市(州)及开发区与周边国家知名企业、商协会对接交流。二是建立合作机制,推动合作共赢。与日中经济协会、大韩贸易投资振兴公社、俄罗斯滨海边疆区工商会等周边国家知名商协会保持深度合作,建立长期紧密合作机制,推动促成新项目;深化与周边国家友好城市间的经贸交流,加强在新兴产业领域的合作。三是优化营商环境,做好企业服务。落实好外资企业圆桌会议等机制,加大服务跟踪力度,妥善解决企业诉求,以优质营商环境吸引周边国家在吉投资。
三、关于升级光学产业,形成核心产业链
围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省科技厅牵头建立了以省科技大市场为核心,吉林、辽源等10个分市场和14家工作站为补充的覆盖全省各市(州)的技术交易体系。2023年,各技术交易机构共征集企业需求1.59万余项,组织科技成果6万余项进入“专利池”。科技成果挂牌交易145项,成交金额1.3亿元。开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4362项,金额105.48亿元。举办成果评价、技术交易、知识产权质押等活动17场。开展从业人员培训12次、培训11513人。新增培育技术经纪人141人,全省技术经纪人总数达到1485人。
围绕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省市场监管厅牵头建立了半导体激光产业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建成光电信息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和专利转化运营服务。依托长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开展专利快速预审和维权援助,发明专利授权周期由16.5个月缩短至6个月以内,实用新型专利由7~8个月缩短至1个月以内。同时,通过专利代办服务为企业降本减负。2023年共受理光电类企事业单位专利收费减缴备案422件,办理优先审查64件,质押专利53件,专利质押金额超8亿元。
围绕完善产业链配套,省工信厅起草印发了《关于支持电子信息制造业创新发展的意见》,推动成立了吉林省电子信息制造业创新发展联盟,吸纳省内会员单位65家。推荐长光辰芯、长光圆辰、华微电子、光华微电子等6户企业成功列入国家集成电路税收优惠政策清单。组织华为公司、一汽集团等国内头部企业,与光机所、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及我省重点企业开展联合技术攻关及投资合作,加速企业“串珠成链”集聚发展。推动建设了长春光电信息产业园,目前产业园一期已投入运营,入驻企业21户,年产值超过10亿元。二期预计2024年6月交付使用。
下一步,围绕升级光学产业、形成核心产业链,重点推进5方面工作:一是持续加强国家技术转移东北中心(吉林省科技大市场)及分中心建设,力争在各市(州)实现技术交易市场全覆盖。二是完善国家技术转移东北中心人才培养基地软硬件设施,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人才保障。三是组建光电信息产业关键技术专利组合与专利池,形成部分技术的交叉授权,有效提升技术保护强度。四是继续开辟专利申请“绿色通道”“快速车道”,以优势产业集聚区、专业市场为节点,推进维权援助体系建设。五是落实《关于支持电子信息制造业创新发展的意见》,着力培育一批行业“专精特新”企业,积极打造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扶持企业做大做强。推动长光辰芯、海谱润斯等企业加快上市进程。
四、关于提高竞争率,留住高校人才
围绕鼓励支持大学生创业,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社厅推动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构建创新创业教育生态。制定《吉林省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若干政策措施》(吉教联〔2022〕7号)。搭建“吉云创享”双创教育线上平台。二是夯实课程、教材、师资建设基石。建有创新创业类国家一流本科课程19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37门,开发教材53部。三是强化赛创融合提升学生实践能力。成功举办第九届吉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人次超过20万。在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4)中,4个项目获金奖,7个项目获银奖,68个项目获铜奖。四是开展创业辅导。联合相关部门面向全省大学生开展政策直播解读活动,邀请省市场监管厅专家就大学生创办企业流程进行在线讲解服务。五是实施“筑梦吉林”“就在吉林”“赋能吉林”等专项行动。强化就业创业实训中心建设,发挥留吉就业“蓄水池”作用。开展各类专项招聘活动,强化供需对接。开展求职和就业技能培训,提高高校毕业生技能。六是推动建设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2023年,新认定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10家,评聘创业导师108人。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总数达到130家,在孵企业3780户,其中大学生创业企业609户。
下一步,立足鼓励支持大学生创业,重点开展五方面工作。一是以国家级和省级创新创业学院、实践基地建设为抓手,不断提升高校创新创业项目孵化能力,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创造能力的高素质人才。二是办好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4)吉林赛区比赛及“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营造创新教育良好生态。三是持续做好创业辅导工作。制定校园版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汇编,让毕业生尽早了解、用好省内创业就业政策。四是开展考核评价,推进提升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质量,增强其孵化服务能力。五是持续评聘创业导师,为包括大学生在内的创新创业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创业服务。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