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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39X3/2024-01042
分      类: 价格调控与管理;批复
发文机关: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4年04月18日
标      题: 关于对吉林大学工程管理硕士(MEM)、研究生学费标准的批复
发文字号: 吉发改价调联〔2024〕214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28日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39X3/2024-01042 分      类: 价格调控与管理;批复
发文机关: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4年04月18日
标      题: 关于对吉林大学工程管理硕士(MEM)、研究生学费标准的批复
发文字号: 吉发改价调联〔2024〕214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28日

 

吉林大学 

  你校《吉林大学关于继续执行工程管理硕士(MEM)学费标准的请示(吉大校字202429号)和《吉林大学关于研究生学费改为学年制收费的请示》(吉大校字20249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吉林大学工程管理硕士(MEM)专业学费,继续执行原学费标准,非全日制,学制3年,学费总额7.8万元/生,自2024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二、吉林大学研究生学费按学年收取,具体标准为三年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1万元,两年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1.2万元,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8000元;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万元,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万元,以上学费按照学生实际培养年限收取。其他特殊专业研究生学费按照批复收费标准执行。 

  以上专业学费的收取遵循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则,学费标准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年预收。有效期结束当年3月底前需申请重新核定收费标准。你们要做好收费公示。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收费收入全额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教育厅 

                           2024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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