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吉林市恒源纸业有限公司15万吨造纸
及30万吨制浆扩能改造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吉发改审批〔2023〕154号
吉林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申请审查吉林市恒源纸业有限公司15万吨造纸及30万吨制浆扩能改造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吉市发改环资请﹝2023﹞22号)收悉。该项目(项目代码:2110-220272-04-02-66
5484)总投资15000万元,总用地面积3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7266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6340平方米,主要建设年产15万吨A级高强瓦楞纸生产线1条、年产30万吨制浆生产线1条,配套建设纸车间附房1座、制浆车间1座,并购置设备358台(套)。根据吉林省节能评审中心《关于报送<吉林市恒源纸业有限公司15万吨造纸及30万吨制浆扩能改造项目节能报告评审意见>的报告》(吉能评﹝2023﹞19号),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约29494吨标准煤,其中电力约5333万千瓦时,蒸汽(1.0MPa,212℃)约235697吨,柴油约51吨,液化石油气1.15吨。计入吉林市能源消费量。
三、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纸机压榨应选用大辊压榨;纸机干燥部应设置热回收系统;纸机用热应采用蒸汽梯级利用形式;风机、水泵、空压机等应设置变频调速;300KW以上大容量用电负荷应采用高压直供配电;应利用蒸汽冷凝水余热进行采暖和职工洗浴;蒸汽及热力管道均应采用离心玻璃棉保温材料保温;浆料制备应采用循环白水回收技术。
(二)选用高效节能设备。要选用符合节能评价值的产品和设备,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
(三)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3331-2020),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四、请你委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
五、我委将适时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六、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2年以上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