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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39X3/2023-00861
分      类: 行政许可和办事服务办理结果;意见
发文机关: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成文日期: 2023年01月16日
标      题: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吉电能谷(白城)储能投资有限公司年处理20万吨废旧铅蓄电池综合利用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发文字号: 吉发改审批〔2023〕4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15日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39X3/2023-00861 分      类: 行政许可和办事服务办理结果;意见
发文机关: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成文日期: 2023年01月16日
标      题: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吉电能谷(白城)储能投资有限公司年处理20万吨废旧铅蓄电池综合利用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发文字号: 吉发改审批〔2023〕4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15日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吉电能谷(白城)储能投资有限公司年处理20万吨废旧铅蓄电池综合利用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发改审批20234  

白城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申请审查吉电能谷(白城)储能投资有限公司年处理20万吨废旧铅蓄电池综合利用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白发改﹝2022﹞284)收悉。该项目(项目代码:2111-220802-04-01-393214)总投资41134万元,租用白城市洮北区电池产业园拆解车间、冶炼车间、电解车间、危废库、成品仓库、综合仓库、原料库、制氧站、脱硫脱硝等建筑并利用园区配套的降压站、水泵房、综合楼等公辅设施及园区基础设施,新增购置工艺设备363(台/套),辅助生产设备121(台/套)。项目建成后,可年综合回收20万吨废旧铅蓄电池和含铅废物资源。根据吉林省节能评审中心《关于报送<吉电能谷(白城)储能投资有限公司年处理20万吨废旧铅蓄电池综合利用项目节能报告评审意见>的报告》(吉能评﹝2023﹞4号),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约28053吨标准煤,其中电力约4990万千瓦时天然气约649万立方米,煤炭20997吨计入白城市能源消费量。  

  三、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废铅蓄电池预处理及熔炼设备应配套负压装置;应采用自控系统;应采用余热回收式空压机;应设余热锅炉回收侧吹炉熔炼系统烟气余热发电;应选用SCB13系列干式配电变压器;在通风空调系统与室外相连接的风管和设施上应设置可自动连锁关闭的电动风阀;空调系统应采用自动控制;循环冷却水系统应采用闭式循环;设备冷却水应采用闭式循环水系统。 

  (二)选用高效节能设备。要选用符合节能评价值的产品和设备,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 

  (三)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3331-2020),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四、请你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  

  五、我委将适时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六、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在审查意见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审查意见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查意见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查意见自动失效。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2023年1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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