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吉林省发展改革委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总结报告
2022年,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和省人大、省政府和省政协的任务分工,我委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狠抓落实,如期完成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现将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2年,我委共收到省政府交办的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委员提案共80件,其中省人大代表建议22件,省政协提案58件;主办件26件,协办件54件,重点提案1件,主要聚焦发展规划、产业发展、区域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防疫保障、生态文明等方面,涉及委内23个处室。所有建议提案的办理都严格按照要求与提出建议提案的代表委员进行面复(或微信视频),均取得满意的反馈。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三级责任制。我委始终将建议提案办理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纳入全委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三级负责制,委主要领导是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各分管主任直接领办,具体负责;承办处室处长和承办人员负责具体落实。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处长直接管,指定专人办的工作模式,确保每一件建议提案都做到“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办、有人核”,任务到人,责任到位。由法规处负责协调督促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统一报委主任审定和签发,为确保建议提案高质量办理提供了组织制度保障。
二、规范办理程序,完善七个环节。我委建立完善建议提案交办、承办、审查、面复、走访、督办、总结等七个环节,省政府转来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后,法规处当天就建立台账,将建议提案承办处室、交办时间、办结时限、面复时间、承办责任人、办理进度催办次数、交稿时间、发文时间等进行详细记载,确保了办理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在办理过程中,采用了面复、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与代表委员进行沟通,听取代表委员意见,修改完善答复意见,遇到部分建议提案方面大体相同的情况,采取组织面复会,邀请相关代表委员进行集中答复。经代表委员同意后,形成答复文件,正式送达提案代表委员。建立督办制度,对进展较慢的进行电话提醒、发文督办。建议提案办理完成后,每年6月形成建议提案办理总结,分别报送省人大、省政府和省政协。
三、提高答复质量,落实三次沟通。坚持“先面商、后答复”原则,做到办前走访意图、办中走访问计、办后走访问效,切实提高办理的效率和水平。一是办前沟通。我委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尽可能与代表委员面对面座谈,深入了解提出建议提案的目的初衷,明确建议提案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需要解决到什么程度,协商制定办理建议提案的思路方案,提高办理工作的针对性。二是办中协商。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参与办理过程,协商办理意见,共商解决问题的举措,边通报、边采纳、边落实,确保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按时限、高质量完成。三是办后回访。采取电话联系、上门走访、微信视频及送达《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及时进行回访,征求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建议,根据代表委员反馈的意见建议,再办理、再答复。
四、注重工作实效,开好四次会议。一是建议提案交办会。每年三月份,分管领导都组织召开建议提案办理交办会,分配办理任务,确定承办处室,明确交办时间、面复方式、面复时间、办结时限等内容,提出相关要求。二是调研座谈会。根据建议提案内容、办理进行、代表委员需求等方面,适时组织召开由部分代表委员参加调研座谈会,面对面与代表委员进行沟通,进一步修改完善答复内容。三是集中面复会。对内容相对集中的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采取集中统一面复的形式进行答复,由代表委员对建议提案答复情况进行提问,承办处室负责人负责答疑,提高建议提案答复的实用性。四是提案办理座谈会。提案全部办结后,配合省政协搭建提案办理协商平台,召开由省政协、省政府办公厅及部分政协委员参加的提案办理座谈会,由委主要负责人对提案办理情况、省发改委主要工作完成情况等方面进行汇报,委员代表进行交流发言。
三、工作成效
1、发展规划方面
采纳省民建《关于促进吉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聚焦全面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围绕中央预算内资金7大投资方向和专项债券9大支持领域,成立项目建设专班,建立“日调度”“直通车”等工作制度,深度谋划重点项目,稳步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向国务院报送了《中国(吉林)自由贸易园区总体方案》和《国家半导体激光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方案》,印发了《关于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加快项目建设若干措施》,加快推进长春都市圈建设,一汽奥迪新能源汽车等重点项目开工建设,长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长春农高区获批,长春新区和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加快发展。沿边风景道正在加快完善工可报告和PPP实施方案,进一步论证建设方案内容;“大水网”工程立项依据流域综合规划已报国务院审议,项目可研报告和环评报告经生态环境部审议后已报国家发改委;东北亚高铁走廊长春经辽源至通化段已列入国家《“十四五”铁路发展规划》,争取尽早开工建设。
采纳金彦江代表《支持吉林市加快高质量发展,打造我省经济新增长极的若干意见》,调整完善了《长春吉林一体化协同发展规划(2021—2030年)》,印发《关于“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专项规划的通知》,规划围绕区域间汽车、化工、新材料、光电信息等同类产业分工协作和错位发展,强化上下游产业紧密衔接,持续推进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长吉接合片区和“三带”建设等具体任务,积极落实“五个一体化”工程建设。
2、产业发展方面
采纳孙亚鹃委员《关于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建议》,推进联合协作经营,推行“龙头企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模式,以核心龙头企业为引领,搞好分工协作,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品牌化经营,实现提质增效、节本增效、多元增收。鼓励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跟进、小农户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开展省级龙头企业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评选认定工作,进一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增强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能力。依托产业发展基础优势,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强镇等示范园区建设,逐步构建起以优势特色种养业为基础,加工转化为核心,仓储物流、电子商务、休闲旅游等业态为补充的发展格局。
采纳褚月华委员《关于加快发展我省数字经济的建议》,组织开展“数字吉林”建设重大项目和发展规划课题研究,根据国家规划提出的目标、要求和部署,结合我省数字经济相关领域发展情况和形势变化,对《“数字吉林”建设规划》作出完善修订。进一步强化数字科技领域创新平台建设,加快数字技术创新能力提升和新产品研发,为数字经济发展注入创新动能。
3、区域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方面
采纳省工商联《关于进一步推动我省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的建议》,编制了吉林省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根据自然环境、资源禀赋、城市布局和经济基础,构建“一圈三区四轴”的城镇化发展新格局,即建设长春现代化都市圈,打造敦延珲城镇集聚发展区、通白城镇集聚发展区和白城城镇集聚发展区,构建哈大、珲乌两条城镇发展主轴,通白敦东部城镇集聚发展轴和集双南部城镇集聚发展轴。《吉林省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2021-2035年)》已于2022年3月印发。印发《长吉接合片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规划》,推进长吉接合片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围绕建立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农村权益制度、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完善乡村资产抵押担保权能、搭建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健全农民持续增收体制机制等试验任务,加大对试验区土地、财政、金融、产业、人才等政策扶持,大力推进重点工程建设。深入实施农业特区发展、特色产业小镇创建、美丽乡村建设、观光农业提升、农村电商发展、农村金融改革创新、会展经济带动、智慧农业推广、农村“双创”培育、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补短十大重点工程,滚动实施一批重点项目,加快推进城乡要素合理配置和城乡产业有机融合。着力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共享农家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进农业与文化、旅游、教育等产业融合,拓宽观光、体验、休闲、康养、教育等多种农业功能。加强农业品牌建设,做大做强“吉字号”优质特色农产品品牌。
采纳卢冶委员《关于加速长吉一体化建设的几点建议》,调整完善的《长春吉林一体化协同发展规划(2021—2030年)》,并与《“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专项规划》统一印发实施,《规划》提出要突出“一主”,充分发挥长春辐射主导作用,带动吉林、四平、辽源、松原、梅河口等城市协同发展。
采纳孙昭艳委员《关于深化吉广科技合作的建议》,围绕科技创新领域合作,鼓励支持中科院长春分院、中科院广州分院、吉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两省科研院所、高校及相关企业开展跨区域协同创新,联合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和共建科技创新平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采纳谢勇绍委员《关于深化“长吉一体化”进程 有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建议》,着重推动“双协同”规划实施,制定推进“双协同”规划实施的若干政策,印发“双协同”发展工作要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坚持“项目为王”,落实专班谋划机制,搭建智库平台,加强谋划经费保障,实施项目全过程跟踪推进,突出“六新产业”和“四新设施”,滚动实施和接续谋划一批“一主六双”项目,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纳入省政府经济运行调度机制。
4、防疫保障方面
采纳王金狮委员《关于建立健全永久性应急防疫隔离设施体系的提案》,研究制定《隔离设施能力提升专项工作方案》,方案主要包括:以市(州)为单位,按照常住人口每万人不少于60间的规模,全面补齐集中隔离设施储备数量;建立隔离设施储备清单;完善隔离设施的管理调度机制,等方面。积极争取中央预算资金和项目支持,加大对包括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地市级妇幼保健院,市、县疾控中心、县级医院提标扩能等公共卫生基础建设项目的投入,提高公共卫生医疗救治能力。
采纳封雪梅委员《关于加强基层疫情防控工作的建议》,制定出台《关于做好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关心关爱的意见》,进一步落实国家和我省对疫情防控人员的补助奖励措施,全面保障其防护和生活需要,同时对广大参加抗疫的各类人员和志愿者给予慰问,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
5、生态文明方面
采纳民盟省委会《关于促进我省实现“双碳目标”的建议》,加快出台《吉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明确各项任务时间节点和实现路径,做到当前任务和长远发展紧密衔接。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加快制定印发各重点领域支撑方案,连同《吉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构建我省“1+6”碳达峰政策体系,积极推动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绿色低碳全民行动等“碳达峰十大行动”。印发了《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紧紧抓住绿色低碳发展机遇,将生态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起草《吉林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的行动方案》,将逐步加大相关创新投入,稳步推进前沿关键共性谈技术攻关,加快绿色农业循环技术创新,提升我省绿色低碳技术原始创新能力,搭建碳达峰碳中和创新平台,谋划设立吉林省“陆上风光三峡”高质量发展重大科技专项,促进节能降碳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的发展。 初步确定5个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的市(县)、国有林业局作为第一批林业碳汇交易试点单位,按相关程序对项目进行设计、监测和审核,符合条件的项目按要求申报,争取尽快实现吉林省林草碳汇项目的交易。
采纳省民革《关于实施“四个一”工程 引领我省“双碳”城乡发展建设的建议》,强化顶层设计,建立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机制统筹协调推进全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制定出台《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将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导向和目标任务写入吉林省“十四五”规划和省政府工作报告。构建碳达峰政策体系,制定《吉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科学制定与国家相匹配的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任务,谋划“碳达峰十大行动”,启动工业、能源、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科技等6大领域碳达峰支撑方案的编制工作,形成我省“1+6”碳达峰政策体系。加强碳排放统计核算,设立碳排放统计工作组,统筹全省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建立完善我省碳排放核算体系,充分发挥统计核算对碳达峰的支撑作用。积极争创国家试点,组织认定省内试点,为如期实现全省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有益经验。
采纳曹志强代表《关于出台扶持政策,推动全生物降解塑料应用的建议》和刘昱函委员《关于“推广可降解塑料制品”的建议》,开展2022年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对各地区落实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对一次性塑料制品和农膜开展监督抽查,依法打击生产、销售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塑料餐具和不合格国家标准的农用薄膜产品。针对集贸市场、商超、餐饮等塑料制品使用量较大的区域,开展联合检查行动,引导经营户逐步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倡导使用新型环保的可降解塑料制品。安排120万元资金支持试点地区开展生物降解地膜的试验示范,深入开展农膜回收行动,大力推广标准地膜应用,有效防控“白色污染”。印发《塑料污染治理2022年工作要点》,指导各部门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持续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普及宣传,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各类宣传平台,做好相关政策宣传解读和舆论监督。组织省内新闻网站、县级融媒体中心及时转发推送中省直媒体塑料污染治理相关权威报道。在全国“节能宣传周”期间,发出“减塑”倡议,加强可降解塑料制品推广,提升全民环保意识。
采纳王德胜委员《关于支持国家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的建议》和王威代表《关于加快国家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的建议》,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加大对基地建设的跟踪服务,开辟绿色通道,及时办理园区重点项目用地、立项、环评、节能审查等审批手续,并在适当时机赴基地现场调研,帮助协调解决基地建设存在的问题。针对基地内企业取得研发技改成果、获得发明专利、获批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等技术进步予以支持,并积极为高新技术企业争取稳岗补贴等惠企政策,鼓励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持续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基地内企业的支持力度,通过增加信贷投放、深化银企对接等方式,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持续推进企业技术升级改造,对符合工业升级改造示范工程、试点示范的项目,推荐进入省级工业产业链试点示范项目库,申报省级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采纳崔军委员《关于以报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试验区”为契机加快实现我省低碳转型绿色发展的建议》,结合“双碳”目标,组织开展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进一步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市场体系,开展低碳城市、低碳旅游、碳捕集利用及封存、近零碳示范、低碳交通、碳普惠等不同领域试点工作。加快推进奥迪一汽新能源汽车等标志性项目建设,促进能源产业转型升级,重点建设风电、光伏、储能、氢能四个子产业分链,建成涵盖技术研发、装备制造、资源开发、应用服务等完整新能源产业链。创建省级绿色制造体系,支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实施森林休闲旅游“双十百千万”五大工程,带动和助推相关旅游服务业发展以及市场消费,兑换生态文明价值。启动林业碳汇交易试点,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评价体系和探索开展CCER项目开发。
采纳崔军委员《关于以申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示范区为契机 进一步明确我省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 加快实现低碳转型绿色发展相关建议》,积极申请创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并将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作为试验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实施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研究起草《吉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拟实施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推进产业优化升级,大力发展新能源、新汽车、新材料、新农业、新旅游、新电商“六新产业”。探索建立碳达峰碳中和行动与生态系统及生物多样性保护协同推进机制,建立碳达峰碳中和行动与生态系统及生物多样性保护协同推进的资金机制、激励政策、部门协调机制及考核制度,统筹推进相关工作。
今后,我们将继续在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工作力度,改进办理方法,不断提高办理工作水平。努力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做得更好、落得更实。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