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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39X3/2022-04563
分      类: 行政许可和办事服务办理结果;意见
发文机关: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成文日期: 2022年09月30日
标      题: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白山经济开发区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白山经济开发区新区集中供热工程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发文字号: 吉发改审批〔2022〕263号
发布日期: 2022年10月25日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39X3/2022-04563 分      类: 行政许可和办事服务办理结果;意见
发文机关: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成文日期: 2022年09月30日
标      题: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白山经济开发区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白山经济开发区新区集中供热工程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发文字号: 吉发改审批〔2022〕263号 发布日期: 2022年10月25日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白山经济开发区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白山经济开发区新区集中供热工程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发改审批2022263

白山市发展改革委 

  《关于报请审批白山经济开发区新区集中供热工程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白山发改环资202276)收悉。该项目(项目代码:2102-220622-04-01-674417)总投资21248.4万元,占地面积为12079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9525平方米主要安装46MW热水锅炉2,配套建设一次供热管网10302(管沟长),热力站10座。项目建成后供热热负荷为92MW,供热面积130平方米。根据吉林省节能评审中心《关于报送<白山经济开发区新区集中供热工程建设项目节能报告评审意见>的报告》(吉能评﹝202261号),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7339吨标准煤,其中电力785万千瓦时,原煤约46986吨,柴油约57吨,液化石油气2.5吨;产出热力约742805吉焦计入白山能源消费量。  

  三、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选用层燃式链条炉排锅炉负荷变化较大的风机、水泵加装变频调速装置;应采用省煤器及空气预热器回收排烟热量;应采用DCS系统;应建立热力监控系统;高压电动机采用安装在10kV侧的集中高压补偿装置低压侧采用集中动态电容补偿,功率因数达到0.90以上;应选用SCB13型变压器 

  (二)选用高效节能设备。要选用符合节能评价值标准的产品和设备,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 

  (三)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3331-2020),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四、请你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  

  五、我委将适时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六、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在审查意见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审查意见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查意见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查意见自动失效。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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