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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39X3/2022-04246
分      类: 行政许可和办事服务办理结果;意见
发文机关: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成文日期: 2022年08月25日
标      题: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高性能碳纤维原丝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发文字号: 吉发改审批〔2022〕204号
发布日期: 2022年10月11日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39X3/2022-04246 分      类: 行政许可和办事服务办理结果;意见
发文机关: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成文日期: 2022年08月25日
标      题: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高性能碳纤维原丝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发文字号: 吉发改审批〔2022〕204号 发布日期: 2022年10月11日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高性能碳纤维原丝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发改审批2022204

吉林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申请审查年产6高性能碳纤维原丝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吉市发改环资请202246)收悉。该项目(项目代码:2205-220271-04-01-223709)总投资113247万元,项目主要建设纺丝原液生产车间,同时配套溶剂回收装置和循环水站等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年产碳纤维原丝6万吨。根据吉林省节能评审中心《关于报送<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年产6高性能碳纤维原丝项目节能报告评审意见>的报告》(吉能评202246号),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约121494吨标准煤,其中电力约8012万千瓦时饱和蒸汽(2.1MPa654320饱和蒸汽(1.2MPa144000饱和蒸汽(0.6MPa435644天然气约3万立方米,柴油约18吨;产出冷凝水(80326400吨,冷凝水(95115200计入吉林市能源消费量。  

  三、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应采用连续纺丝机;回收工艺应采用四效蒸馏;全线应采用DCS集散式自动控制系统;应选用无功功率自动补偿装置;供热管网建筑入口处应安装采暖平衡阀;与散热器连接的采暖支管,应设置温控阀;应采用高效疏水器;对采暖蒸汽产生的冷凝水应进行回收;热力管道应采用涂抹式绝热结构 

  (二)选用高效节能设备。要选用符合节能评价值标准的产品和设备,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 

  (三)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四、请你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  

  五、我委将适时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六、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在审查意见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审查意见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查意见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查意见自动失效。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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