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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39X3/2020-11166
分      类: 价格调控与管理;批复
发文机关: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成文日期: 2020年08月21日
标      题: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吉林农业科技学院新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学费标准的批复
发文字号: 吉发改价调联〔2020〕689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18日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39X3/2020-11166 分      类: 价格调控与管理;批复
发文机关: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成文日期: 2020年08月21日
标      题: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吉林农业科技学院新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学费标准的批复
发文字号: 吉发改价调联〔2020〕689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18日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吉林农业科技学院新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学费标准的批复 

吉发改价调联〔2020689号 

   

吉林农业科技学院 

  关于吉林农业科技学院新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标准的请示》(吉农院院呈〔202019号)收悉按照《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要求以及办学成本状况,现对你新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学费标准批复如下: 

  新增本科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学费标准表  (单位:元/生˙学年) 

序号 

专业名称(专业代码) 

学费标准 

试行期 

1 

动物医学(090401H 

20000 

2 

  吉林农业科技学院韩国中部大学合作举办的动物医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办学地址在吉林农业科技学院,教育层次为本科,学制4年,全日制学习,招生人数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招生计划执行。学生毕业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学费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年预收。收费标准自2020年起执行,试行期结束前60个工作日需重新申请核定收费标准。 

  要落实好《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吉省价收〔2015〕5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收费台账制度,于每年5月底前向同级价格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报送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做好收费公示。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收费收入全额上缴同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支出由同级财政部门按照履行职能的需要予以核拨。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教育厅 

                                 202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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