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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0-03-30    点击数:
  2009年,省发展改革委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加强领导,建立机制,完善制度,狠抓落实,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委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健全领导机制
  根据机构改革处(室)职能和人员调整,相应调整了我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由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其他领导担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处(室)负责人均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
(二)完善工作制度
  制定了《省发展改革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完善了《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配套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予以落实。
(三)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加快我委外网网站建设。充分利用省政府门户网站,积极报送政务公开信息。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规划获国务院批准后,我委在国务院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将这一信息向国内外发布。强化政务大厅窗口建设和管理,不断拓展大厅服务领域,规范政务大厅管理。
(四)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按照省政府《关于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通知》要求,我委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信息公开形式、工作安排、工作要求等提出明确要求,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目录)、内容、查询方法以及对申请公开的申请步骤、申请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和详细说明。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委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或参与的政府信息,按照及时、便民原则,通过新闻发布会、省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心任务,大力推进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把国家采取的扩大内需、加大投入、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措施方面的内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按照省里要求,做好投资准入环节的政务公开工作,对投资涉及的审批许可项目及项目办理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申请书示范文本、审批结果等全面公开,让投资者全面、准确地了解审批的程序和服务。依托省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开了机构改革后的机构职能及其他应公开政府信息等共计74条;审批项目信息在省政务大厅即时公开。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我委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4条,其中网上公开信息为74条,占公开信息的10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2份,根据所申请信息情况,按照程序在办理时限内予以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由于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标准尚未出台,因此,2009年我委没有收取这方面的费用。
五、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无。
六、不断改进工作,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2010年,我委将继续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把社会普遍关注、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作为工作重点,依法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发挥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功能。我委将采取以下措施,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一)进一步完善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各项配套制度,理顺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明确责任,形成高效、及时、便民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按照及时便民原则,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的有关功能,加快我委门户网站建设。
(三)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我们将针对2009年以来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研究改进措施和办法,完善相关制度和程序,规范我委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