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名称: | 长春市友朋咖啡吧电影播放侵权案 | ||
| 处罚日期: | 2018-10-15 00:00:00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吉新广罚字[2018]001号 |
| 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 | 长春市友朋咖啡吧 |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 | 许云鹏 |
| 执法部门: | 吉林省版权局 | ||
主要案情:2018年8月24日,根据群众举报,省版权局执法人员依法对长春市朝阳区垣客隆超市北门中岚公寓的友朋咖啡店涉嫌侵犯电影播放权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该场所未经著作权许可,擅自下载、复制、播放经国家版权局2018年预警保护的《金蝉脱壳2》、《厕所英雄》、《爱情的边疆》等10部影片,此外,还在本店的电脑中存储《21克拉》、《爱情公寓》等717部影片供顾客点播。现场当事人未能提供相关影视播放许可授权文件。其中有10部影片随后经美国电影协会出具认证文件,证明未取得权利人合法授权,系侵权播放。
处罚依据及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十八条等有关规定,2018年10月15日,吉林省版权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当事人行政罚款人民币壹万元,并责令当事人停止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