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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为企业办实事清单的通知》长府明电〔2022〕2号
核心条款:
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核心条款: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
核心条款: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核心条款:
职工医保阶段性减征
核心条款:
阶段性缓缴工伤保险费政策
核心条款:
阶段性缓缴失业保险费政策
核心条款:
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费政策
核心条款:
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
核心条款:
旅游质量保证金暂退、暂缓缴纳
核心条款:
持续推进旅行社保险代替保证金试点工作
核心条款:
中国银联“红火计划”
核心条款:
将2021年四季度实施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延续实施6个月。
核心条款:
按照国家明确的适用范围和权限,按照50%比例顶格执行“六税两费”减征政策。
核心条款:
按规定对纳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核心条款:
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
核心条款: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核心条款:
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
核心条款:
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车船税减免优惠政策
核心条款:
对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于2022年6月底前一次性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自2022年4月1日起按月全额退还。
核心条款:
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
核心条款:
2022年暂停铁路、航空运输企业预缴增值税一年
核心条款:
2022年免征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汽车、长途客运、班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
核心条款:
制造业等6大行业存量留抵税额于2022年底前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自2022年4月1日起按月全额退还。
核心条款:
对符合现行政策的新入库入统的建筑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核心条款:
减免租金政策
核心条款:
小微企业“三零”服务
核心条款:
电费缓缴
核心条款:
工业产业弹性供地政策
核心条款:
不动产抵押无还本续贷政策
核心条款:
住房公积金归集方面助企惠民政策
核心条款:
阶段性降低贷款首付款比例
核心条款:
降低房地产企业保证金留存比例政策
核心条款:
金融政策
核心条款:
支持牛肉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政策
核心条款:
母牛扩群增量补贴政策
核心条款:
肉牛养殖基础设施补贴政策
核心条款:
鼓励肉牛养殖创新政策
核心条款:
支持企业高质量运行政策
核心条款: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核心条款:
疫后文旅消费券发放政策
核心条款:
职称政策
核心条款:
对个人和企业的创业担保贷款
核心条款:
对企业职工技能培训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