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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MB1570195E/2019-06931
分  类: 政策解读 ; 
发文机关: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成文日期: 2019年11月06日
标      题: 《吉林省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9年11月08日
索  引 号: 11220000MB1570195E/2019-06931 分  类: 政策解读 ; 
发文机关: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成文日期: 2019年11月06日
标      题: 《吉林省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9年11月08日
有 效 性: 有效
   《吉林省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近日,《吉林省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目录清单》)印发,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长期以来,各类规划在支撑城镇化快速发展、促进国土空间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规划类型过多、内容重叠冲突,审批流程复杂、周期过长,地方规划朝令夕改等问题。

  国家机构改革后,新组建的自然资源部门承担了“多规合一”、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职责,原来分散在相关行业、部门的涉及空间开发利用的各类规划将纳入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明确,自然保护地等专项规划,跨行政区域或流域的国土空间规划,涉及空间利用的某领域专项规划,如交通、能源、水利、农业、信息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军事设施、国防安全设施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等空间规划,应统一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立空间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旨在一个规划管理清单中、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彻底解决规划基础数据、坐标系统、规划期限、管控规则不一致的问题。

  二、起草过程

  按照侯淅珉副省长的指示,7月初,结合全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评估工作,系统梳理了目前各部门、各行业编制的多部空间专项规划的类型,分析了各项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空间关联程度,参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和现状评估工作的通知》,起草了《目录清单》。征求了各市州政府和省直相关部门意见并达成一致,履行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等程序,通过了省司法厅合法性审查,由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出具了法律咨询意见书,并制定了政策解读和舆情应对机制方案。924日,经省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

  三、目的意义

  编制《目录清单》,有利于实现在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集中管理,统一各类专项规划底图和底数;有利于实现对各类专项规划从立项、编制、报批和监管的全过程管理。这不单单是一个清单目录简单的列表,实质上是对各类空间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信息平台,实现全省“一张图”管理的重要手段。

  四、主要内容

  《目录清单》设有总则、申请、“一张图”衔接、报批、监管等五大部分十八个条款。

  总则明确了各类空间专项规划的边界范围,要求各级各类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实行目录清单管理,不得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

  申请是指政府有关部门及具有编制国土空间专项规划权限的单位,应定期向同级自然资源部门提出申请列入空间规划编制目录清单。凡是未列入空间规划编制目录清单的空间专项规划,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不予审核、审批和发布,财政部门不予安排经费预算。

  “一张图”衔接主要目的是,保障政府有关部门及具有编制国土空间专项规划权限的单位自行编制或批准的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在全省一张底图上、一套坐标系下进行编制,各类专项规划成果批准后,统一叠加录入全省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作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核发许可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