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营造安全高效金融环境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关于营造安全高效金融环境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出台背景
2018年9月25日至28日,习近平总书记到东北三省视察,系统提出了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六方面重要指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迅即传达总书记指示精神,朝鲁书记、俊海省长深思细研,对各领域各方面贯彻总书记指示都提出了具象化要求,其中对金融的要求也非常清晰,对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全省金融工作作出战略部署和具体安排。今年以来,全省金融稳定发展进一步提档提速,增量存贷比达309.8%,高于全国195.7个百分点,信贷资金净流入970亿元。全省陈案化解量达43件,实现陈案化解率重大突破。不良贷款率较同期下降0.22个百分点,牢牢守住了金融稳定底线。但与新一轮振兴发展需求相比较,我省金融发展滞后、供给不足、结构不优等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存在,布局不集聚、功能不串并,“小散弱慢”特征明显,对经济向高质量转轨发展支撑还不够。金融是市场化配置资源的核心手段,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东北振兴要求东北金融稳定发展走在振兴队伍前列。按照省政府安排,我们以总书记视察东北系列重要指示、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针对金融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突出问题,加快转变金融发展方式,构建现代化金融发展体系,全力推进金融安全高效的生态环境建设,解放思想实现金融高质量发展,制定了《实施意见》。
《指导意见》如何做到含金量高、针对性强、操作性实?
我们着力把握全局、继承创新、破立结合,盘点正反两方面经验得失,广泛酝酿,深入调研,直面机制体制桎梏,锚定基础弱项短板,紧扣环境质量效率,坚持四个“既要又要”,即:既要落实中央部署,又要彰显地方作为;既要总结成功经验,又要积极面对问题;既要强化政策效应,又要稳固金融发展;既要意深图显,又要文简词炼。遵循以上思路,我们组建专门文稿起草组,在最快时间内形成文稿初稿,并反复征求金融监管部门、省直相关部门、地区政府意见,逐条逐项科学研究、民主决策、统筹安排,细化、实化、硬化构建安全高效金融环境的发展目标任务、具体路径、责任分工和措施要求,保证了文件质量,提高了含金量,加快成稿效率。
《实施意见》有哪些主要任务?
《实施意见》共7章、37项具体内容。总的考虑是:以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东北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为根本遵循,紧紧围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通过建立中小微企业顺畅融资政策机制、建大项目融资政策机制、小巨人企业融资及推进企业上市机制、招商项目落地运行融资政策机制、债务风险化解政策机制、社会乱集资和金融机构非法运营的防范机制等六大机制,全力推进金融安全高效的生态环境建设,将金融业打造成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大幅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全面增强,改革开放进程稳步深化,厚植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金融保障。七大任务体系阐述了建设高效安全金融环境的重点任务、具体措施及保障办法:一是强化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提出加快健全规范地方金融法规规章,完善金融监管部门依法行政建设等措施。二是优化现代金融机构体系,提出引导金融机构合理布局,积极推动金融集聚建设等措施。三是完善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体系,提出增强对重大项目、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支持能力等措施。四是全面深化金融改革,提出深入推进农村新型普惠融资服务体系为主体的农村金融改革,大力推动资本市场、地方法人机构等核心领域关键性改革。五是建立高层次金融开放合作格局,提出引进机构、资金、制度等金融要素资源,深入融入 “一带一路”建设,促进金融合作交流等措施。六是筑牢金融风险防范处置机制,提出稳妥防范处置流动性风险、企业债务风险、非法集资风险、互联网金融风险、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房地产泡沫引发的金融风险等近中期金融风险,落实金融风险防控责任等风险防范处置长效机制等措施。七是加强保障体系建设,提出强化组织领导,夯实人才队伍、财税扶持等配套支撑,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