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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MB1642697T/2017-11264
分  类: 政策解读 ; 
发文机关: 省农委
成文日期:
标      题: ​《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7年01月03日
索  引 号: 11220000MB1642697T/2017-11264 分  类: 政策解读 ; 
发文机关: 省农委 成文日期:
标      题: ​《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7年01月03日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5〕33号),扎实推进全省农垦改革发展,近日,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吉林农垦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为承担国家的使命而建立的,在6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垦事业,农垦改革发展的步伐一刻也没有停止过,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支援国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做出突出贡献。目前,全省垦区实行属地管理,共有国有农垦农场(企业)92户,分布在全省36个县市区,辖4个乡镇,7个小城镇。垦区总人口29.5万人,其中在册职工6万人,从业人员14.6万人。垦区土地总面积473万亩,其中耕地面积188万亩(居全国第7位)。2015年垦区粮食总产量17亿斤(居全国第7位),实现生产总值44.43亿元,人均纯收入9370元。

  2015年11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5〕33号)印发,开启了新一轮农垦改革发展的序幕。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黑龙江时,对发展壮大农垦事业提出了新的要求,强调要深化国有农垦体制改革,以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为主线,推动资源资产整合,产业优化升级,建设现代农业大基地、大企业、大产业,努力形成农业领域的航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垦事业的发展,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以及国务院常务会议等都专题研究了农垦的改革发展问题。2014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2015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央一号文件,都对农垦的改革发展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中办国办印发农垦改革发展重点举措分工方案,明确了农垦改革发展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国务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明确要求各省党委和政府要按照中央决策部署,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具体实施方案。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垦改革发展,省委、省政府领导多次作出指示批示,分管省长多次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并对农垦改革发展提出明确要求。

  二、起草过程

  一是广泛开展调研。深入全省30多个县市,了解垦区现状,梳理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产生根源,听取垦区干部职工意见建议,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对全省农垦企业进行调查摸底,编制农垦基本情况汇编。开展农垦土地调查,掌握农垦土地总体情况。二是抓好文件起草。在做好基础工作的同时,4月底集中力量开展实施意见和分工方案起草工作,5月初,派专人赴京征求农业部有关司局和专家意见,9月中旬形成初稿,并经反复论证和修改完善,形成征求意见稿。10月中旬,省农委党组会议就两个文件制定情况进行讨论研究,并于10月18日向分管省长作了专题汇报。三是严格履行程序。从10月下旬开始,集中面向省直42个有关部门和单位同步征求修改意见,并请省委财经办审核把关,截至11月4日已与有关方面全部达成一致意见。专门赴四平辽河垦区召开座谈会,面对面听取农垦管理部门、垦区领导班子、农场负责人、企业职工等各方面代表的意见建议。请省政府参事、“三农”领域和法律专家等5名专家学者进行评审,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软科学研究所进行风险评估,咨询省政府法律顾问团意见,由省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12月7日省政府2016年第13次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12月9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六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分为6大部分、30个方面。第一部分新时期农垦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第二部分深化农垦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改革。主要包括推进垦区集团化改革、推动农垦国有农场企业化改造、改革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创新农业经营管理体制、构建新型劳动用工制度、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第三部分创新农垦土地资源管理方式。主要包括完善农垦土地管理制度、加强农垦耕地保护、加快农垦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构建权利义务关系清晰的国有土地经营制度、理顺不合理土地承包关系、完善土地承包租赁收益分配管理、推进农垦土地资源资产化和资本化、规范收回农垦土地使用权行为。第四部分加快推进农垦现代农业发展。主要包括建设特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业、提升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能力、示范带动现代农业发展、开展农垦对外交流与合作。第五部分改善垦区民生和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括大力推进区域新型城镇化发展、优先支持美丽宜居示范场建设、加强薄弱地区农场建设。第六部分加强对农垦改革发展的领导。主要包括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地方和部门责任、切实转变农垦管理职能、大力弘扬农垦精神。《分工方案》进一步细化提出40项农垦改革发展重点任务,逐一明确了牵头部门、责任主体和参加部门责任分工。

  《实施意见》紧扣中央精神,结合吉林实际,立足发展全局,突出农垦特点,深刻阐述和回答了壮大吉林农垦事业一系列现实问题,是指导新时期全省农垦改革发展的重要文件,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农垦事业一如既往的高度重视。文件的出台,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农垦事业发展环境,有利于助推农垦经济做强做大,有利于加强农垦国有资产监管,有利于促进垦区民生和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对于推进吉林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