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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5-07    点击数:
  本报告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起草,包括文字综述和数据的统计。内容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吉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吉林省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431-88905298,传真:0431-88905297,邮编:130022,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行政机关积极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与群众关注关切,强化基础保障,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以信息公开稳预期、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督,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一)注重基础保障,推进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充分发挥各级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协调机制,上下联动,统筹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落实全国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本省实际印发了《2019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细化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情况调度会,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主要任务牵头单位的工作职责,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二是做好工作衔接。针对机构改革后各部门调整的实际,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升级工作动员部署会,对各单位履行公开职责、编制修订公开目录和指南、按职能重新对制作的信息进行分类、做好数据迁移、升级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提出要求并督促推动,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细节工作无缝衔接。
  三是积极开展《条例》宣传。各地各部门均将《条例》宣传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开展了《条例》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基层、进新媒体、进政务服务大厅等活动,通过政府网站设置专栏、印制宣传材料、实体政务大厅及档案馆、图书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集中宣传等方式,全面宣传新《条例》的重要意义、修订的主要亮点、立法精神和主要内容,让群众了解和熟悉政务公开的有关政策措施。
  四是认真组织专题培训。6月13日,在吉林省委党校举办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题解读报告会,邀请国办公开办周兴兵同志为省政府各部门和各市州政府具体从事政务公开的工作人员及省委党校当期主体教学班次厅局级和正处级学员进行授课。8月27日,召开了有省、市、县三级政务公开主管部门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参加的全省政务服务工作培训会,会上负责全省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推动的主管处室负责人为与会同志就政务公开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及对新修订的《条例》总体框架、公开主体、公开客体、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八个方面的修订内容做了细致讲解,使参会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及难点任务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加深了对《条例》的理解,增强了政务公开从业人员做好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五是抓好考核和评估。将省直部门和市州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列入省政府绩效考核范畴,分值权重占比达到4%。认真设定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的考核指标,从落实政务“五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与处理依申请公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质量、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政务公开相关基础工作完成情况对各部门完成对应工作提出了要求,有效的保障了工作的顺利开展。通过连续三年采取行政机关日常检查与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地各部门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考评排位,有效激发了各单位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动力。通过考核排位,激发工作热情,全省政府信息主动公开量逐年增加。
(二)聚焦政策落实,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围绕“一主、六双”产业空间发展布局、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精准脱贫攻坚,打赢蓝天、碧水、青山、黑土地和草原湿地“五大保卫战”、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方面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二是围绕“放管服”和“只跑一次”改革新任务新举措,着力开展了减税降费政策、“证照分离”改革措施、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行政许可办理事项、推动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三是建立信用承诺、信息公示为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持续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推动检查处置结果全部按时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共享平台和“信用中国(吉林)”网站公开。同时,推行市场主体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的办事服务事项集成式、一站式公开。
  四是在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公共文化等社会高度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民生领域强化信息公开。同时,充分利用并有效完善现有征地信息共享平台功能,进一步推进征地补偿信息公开,加快历史征地补偿信息补录进度,增强信息查询的精准性便捷性。推进阳光分班、价格听证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现场会议公开。积极完善预决算公开,省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名称、预算安排、绩效目标指标全部向社会公开,每个部门至少有一项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向社会公开。全年,省本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社会公众广泛关注关切,共召开新闻发布会91场,各市(州)共通过新闻发布会发布信息共计119场。
(三)以利企便民为着力点,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统筹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不断改进完善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的主功能。升级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在保证法定公开内容的基础让,由职能部门结合本单位实际对专栏内发布信息重新进行了主题分类,进一步方便了群众检索查询。
  二是抓好政府公报创新发展。推动历史政府公报数字化工作,制定初步实施方案,确定了我省历史公报数字化工作坚持统筹规划、资源共享、由近及远、分步实施的基本工作思路,并按时间节点分阶段确定工作目标任务。规范部门文件报送制度,建立部门文件微信工作群,加强日常监督和管理,逐步推行部门规范性文件报送通报制度,全年通过省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1115条。
  三是建设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将各级政务服务事项均纳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大幅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服务便捷度。平台上线运行以来,省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90%以上。
  四是推动数据共享交换体系建设,全面归集各行业部门数据,推进政务信息资源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互联互通和协同共享。2019年11月7日,省、市、县三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全部开通上线。
  五是优化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功能,推行实体政务大厅“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综窗改革,构建“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新模式,努力实现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在各级政务大厅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规范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咨询指引展板,将机构改革后本级政府各部门的邮寄地址、咨询电话等信息集中公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32

  32

386

  规范性文件

  2523

  2038

731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13

  -144

  336335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330

  +251

  1055839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605

  +338

  1292227

  行政强制

  133

  -11

  1773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45

  -5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3917

  398733800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836

  196

  51

  28

  34

  6

  315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8

  

  

  

  

  

  18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685

  99

  41

  16

  22

  5

  186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94

  6

  4

  

  

  

  10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2

  

  

  2

  

  

  24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8

  

  

  

  

  

  18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5

  

  

  

  

  

  5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40

  5

  

  1

  1

  1

  48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6

  

  

  

  

  

  16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3

  

  

  

  

  

  13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3

  

  

  

  

  

  3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1

  1

  

  

  1

  

  13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23

  70

  3

  8

  5

  

  70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3

  1

  

  

  

  

  3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4

  

  

  

  

  

  14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34

  

  

  

  

  

  34

  2.重复申请

  36

  1

  

  

  

  

  37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3

  

  

  

  

  

  3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21

  

  

  

  

  

  21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2

  

  

  

  

  

  2

  (六)其他处理

  127

  1

  3

  

  5

  

  136

  (七)总计

  2800

  184

  51

  27

  34

  6

  310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54

  12

  

  1

  

  

  67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15

  37

  84

  16

  252

  55

  17

  13

  13

  98

  30

  8

  8

  7

  53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但个别地区和部门仍然存在主动公开意识不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尚不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不够规范等问题。此外,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还相对薄弱亟待提升。
  2020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针对上述问题加以改进。
  一是推进各地各部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进一步拓展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
  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根据新《条例》调整完善配套措施,对依申请公开申请办理的流程、方式加以规范,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三是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按照国家要求,借鉴试点省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推动全省基层政府在26个重点领域梳理政务公开事项、公开对应信息。
  四是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对现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完善,进一步方便群众查询。同时,开发全省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查询系统,推进政务公开事项信息按照国家标准化指引要求应公开尽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吉林省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