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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357T/2019-07551
分  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批复
发文机关: 吉林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9年12月04日
标      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查干湖旅游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和四至范围的批复
发文字号: 吉政函〔2019〕95号
发布日期: 2019年12月09日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357T/2019-07551 分  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批复
发文机关: 吉林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9年12月04日
标      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查干湖旅游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和四至范围的批复
发文字号: 吉政函〔2019〕95号 发布日期: 2019年12月09日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

  查干湖旅游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

  和四至范围的批复

  吉政函〔2019〕95号

松原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明确查干湖旅游经济开发区四至范围和规划面积的请示》(松政文〔2018〕3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对查干湖旅游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和四至范围予以确认。

  二、查干湖旅游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即辐射区面积)23.27平方公里(包括起步区面积11.78平方公里),共分为两个区片,其中区片一面积11.47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查干湖渔场,南至索恩图村,西至查干湖渔场,北至妙音寺村;区片二面积11.8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青山头村,南至查干湖渔场,西至查干湖渔场,北至富岗子村。以上区域今后如发生与查干湖保护区重叠现象,应以有关规定程序确认的查干湖保护区边界为基准,对查干湖经济开发区边界进行相应调整。

  三、你市要抓紧组织查干湖旅游经济开发区编制并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认真落实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的原则,坚持合理、节约、集约、高效开发利用土地,严格遵守土地管理规定,履行土地供应程序,不得以牺牲土地资源为代价吸引投资,坚决防止闲置和浪费土地。要坚持走好保护生态和发展生态旅游相得益彰的道路,严格遵守自然生态保护红线相关要求。

  四、你市要按照“一主六双”产业空间布局规划安排,以查干湖旅游经济开发区为依托,大力发展旅游优势产业,深化旅游服务、旅游营销、旅游管理改革创新,充分利用良好生态资源,深入挖掘特色文化底蕴,加快提升查干湖知名度和影响力,将其着力打造成为我省西部旅游环线重要支撑点,努力提供更多优质旅游产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旅游和自然生态需求,形成我省特色文化旅游品牌,带动区域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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