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
禁止在吉林省YT重点段治理
二期工程—集安市双龙岛护岸等项目建设
征占地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
吉政明电〔2019〕1号
为做好吉林省YT重点段治理二期工程——集安市双龙岛护岸等项目建设,确保工程前期征地实物调查工作顺利进行,维护相关单位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吉林省YT重点段治理二期工程——集安市双龙岛护岸等项目征占地范围包括集安市麻线乡上活龙村、榆树镇地沟村、青石镇青石村、青石镇长川村、麻线乡建疆村所辖区域内堤岸轴线迎水侧50米、背水侧30米范围内。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在吉林省YT重点段治理二期工程——集安市双龙岛护岸等项目建设征占地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禁止擅自开发土地、修建房屋及新建其他设施,禁止新栽多年生经济作物和林木。相关部门要立即停止办理该区域内项目及资源开发的有关证照。
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上述区域内新迁入的人口不享有相关补偿政策。相关地方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政府有关政策及规定,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坚决制止并依法严肃查处。
特此通告。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