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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357T/2018-06735
分  类: 规章制度;修改废止;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1989年06月26日
标      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三个文件的通知(吉政发[1989]45号)
发文字号: 吉政发[1989]45号
发布日期: 2018年12月28日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357T/2018-06735 分  类: 规章制度;修改废止;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1989年06月26日
标      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三个文件的通知(吉政发[1989]45号)
发文字号: 吉政发[1989]45号 发布日期: 2018年12月28日

吉林省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三个文件的通知

吉政发[1989]45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白城地区行政公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省政府一九八二年以来发布的三个文件与土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相抵触,经省政府审议,决定予以废止。

  附:废止文件目录

吉林省人民政府  

一九八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

废止文件目录

  一、吉政发[1982]115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中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

  二、吉政发[1982]134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的几项具体规定》。

  三、吉政函(1985)57号《关于执行〈吉林省土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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