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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357T/2018-00923
分  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气象、水文、测绘、地震;批复
发文机关: 吉林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8年10月31日
标      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吉林市环山大桥建设工程穿越吉林市生活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批复(吉政函〔2018〕73号)
发文字号: 吉政函〔2018〕73号
发布日期: 2018年10月31日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357T/2018-00923 分  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气象、水文、测绘、地震;批复
发文机关: 吉林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8年10月31日
标      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吉林市环山大桥建设工程穿越吉林市生活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批复(吉政函〔2018〕73号)
发文字号: 吉政函〔2018〕73号 发布日期: 2018年10月31日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

吉林市环山大桥建设工程穿越吉林市

生活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批复

吉政函〔2018〕73号

吉林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吉林市环山大桥建设工程穿越吉林市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的请示》(吉市政请〔2018〕1号)收悉。根据《吉林省城镇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规定,经认真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吉林市环山大桥建设工程穿越吉林市生活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

  二、你市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建设单位依法办理该项目环评审批手续,制定并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和风险防范,强化应急演练和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吉林市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

  特此批复。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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