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召开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试点工作现场会议的通知
吉政办明电〔2007〕108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经省政府同意,定于2007年9月6日—7日召开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现场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贯彻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视频会议精神,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研究部署下步任务。
二、会议日程
(一)现场考察通化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
(二)典型经验交流。
(三)省政府、省军区领导同志讲话。
三、参加人员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党委或政府分管领导同志1名。
各县(市、区)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同志1名。
各市(州)军分区负责同志1名。
各市(州)、各县(市、区)、省军区新农村建设工作办公室负责同志1名。
省直20个新农村建设主要责任部门负责同志1名。
请吉林人民广播电台、吉林电视台、吉林日报社、人民日报社驻吉林记者站、农民日报社驻吉林记者站派记者参加会议。
四、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9月6日—7日,9月5日报到。
报到地点:集安市宾馆。
结束地点:梅河口市宾馆。
五、会议要求
(一)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
(二)考察学习时由大会统一安排车辆。
(三)会议代表宿费自理,非会议代表食宿自理。
(四)省直20个新农村建设主要责任部门请于9月4日12时前将与会代表名单报省新农村建设工作办公室,报名电话:0431 —87075010。
附件:省直20个新农村建设主要责任部门名单。
二○○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
省直20个新农村建设主要责任部门名单
1.省委组织部
2.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省财政厅
4.省教育厅
5.省建设厅
6.省水利厅
7.省国土资源厅
8.省交通厅
9.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10.省农业委员会
11.省林业厅
12.省民政厅
13.省卫生厅
14.省文化厅
15.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16.省环保局
17.省体育局
18.省供销合作社
19.省牧业管理局
20.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