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8年
全省“发展杯”竞赛活动获奖市(州)
的表彰决定和2009年全省“发展杯”
竞赛活动考核评比方案的通知
吉政函〔2009〕161号
各市 (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全省 “发展杯”竞赛活动获奖市 (州)的决定》和 《2009年全省 “发展杯”竞赛活动考核评比方案》已经省政府2009年第1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
全省“发展杯”竞赛活动获奖市(州)的决定
2008年,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吉林经济社会实现全面协调快速发展的一年。各市 (州)政府按照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 “发展杯”竞赛活动优秀、先进市 (州)的表彰决定和2008年全省 “发展杯”竞赛活动考核评比方案的通知》 (吉政函 〔2008〕76号)精神,不断加大重点工作推进力度,积极开展 “发展杯”竞赛活动,取得了积极的成果,有效地促进了地方经济的更好更快发展。
按照 《2008年全省 “发展杯”竞赛活动考核评比方案》的要求,“为体现各市 (州)当年经济社会发展程度对全省的影响,以2008年各市 (州)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增量占全省份额比重作为贡献率调整系数”的规定,确认各市 (州)2008年 “发展杯”竞赛活动最终分值。依据各市 (州)最终分值均超过100分的实际情况,全省9个市 (州)均取得了获奖资格。根据各市 (州)最终得分情况,省政府决定授予松原市、白城市为一等奖,吉林市、通化市、长春市为二等奖,白山市、延边州、辽源市和四平市为三等奖。获得一等奖的市各奖励140万元,获得二等奖的市各奖励110万元,获得三等奖的市 (州)各奖励80万元。省直有关部门专项组织奖奖励120万元。
希望受到表彰的市 (州)认真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奋发进取,开拓创新,为吉林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2009年全省“发展杯”竞赛活动考核评比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和影响,进一步推动吉林经济社会实现更好更快发展,根据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 《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任务,省政府决定,2009年紧紧围绕 “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在全省9个市 (州)继续深入开展 “发展杯”竞赛活动。
一、考核评比内容
(一)保增长。
1.粮食产量。
围绕着全省粮食产量达到500亿斤的目标,对各市 (州)全年 “粮食产量”指标进行考核评比。
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率。
围绕着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5%的目标,对各市(州)全年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率”指标进行考核评比。
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
围绕着全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8.4%的目标,对各市 (州)全年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指标进行考核评比。
4.地方级财政收入增长率。
围绕着全省地方级财政收入增长15%的目标,对各市 (州)全年 “地方级财政收入增长率”指标进行考核评比。
5.民营经济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围绕着全省民营经济主营业务收入增长20%的目标,对各市 (州)全年 “民营经济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指标进行考核评比。
6.服务业增加值比重。
围绕着全省社会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38.2%的目标,对各市 (州)全年 “服务业增加值比重”指标进行考核评比。
7.高技术产业增加值比重。
围绕着全省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6.5%的目标,对各市 (州)全年 “高技术产业增加值比重”指标进行考核评比。
8.实际利用外资增长率。
围绕着全省实际利用外资增长15%的目标,对各市 (州)全年 “实际利用外资增长率”指标进行考核评比。
9.实际利用外省资金增长率。
围绕着全省实际利用外省资金增长30%的目标,对各市(州)全年 “实际利用外省资金增长率”指标进行考核评比。
10.外贸进出口总值占比。
围绕着各市 (州)外贸进出口总值占全省的比重维持上年水平的目标,对各市 (州)全年 “外贸进出口总值占比”指标进行考核评比。
(二)保民生。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围绕着全省城镇新增就业42万人的目标,对各市 (州)全年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指标进行考核评比。
2.农村泥草房改造户数。
围绕着全省改造农村泥草房20万户的目标,对各市 (州)全年 “农村泥草房改造户数”指标进行考核评比。
3.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综合能源消耗降低率。
围绕着全省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综合能源消耗降低5.5%的目标,对各市 (州)全年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综合能源消耗降低率”指标进行考核评比。
4.主要污染物 (COD)排放削减比率。
围绕着全省主要污染物 (COD)排放削减1%的目标,对各市 (州)全年 “主要污染物 (COD)排放削减比率”指标进行考核评比。
5.主要污染物 (SO2)排放削减比率。
围绕着全省主要污染物 (SO2)排放削减1.8%的目标,对各市 (州)全年 “主要污染物 (SO2)排放削减比率”指标进行考核评比。
(三)保稳定。
1.命案现案破案率。
围绕着全省命案现案破案率达到90%的目标,对各市 (州)公安机关全年 “命案现案破案率”指标进行考核评比。
2.群众到省初访人数。
围绕着将全省群众到省初访 (包括单人访和集体访)人数控制在1.3万人以内的目标,对各市 (州)全年 “群众到省初访人数”指标进行考核评比。
3.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
围绕着坚持不懈抓好安全生产,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各市 (州)全年 “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指标进行考核评比。
二、考核评价指标分类
依据省政府对各项指标考核的不同要求,将2009年全省“发展杯”竞赛活动考核评价指标划分为基础性考核评价指标和否决性考核评价指标两种具体类型,对不同类型的考核评价指标,采用不同的计分方法。
(一)基础性考核评价指标。
2009年全省 “发展杯”竞赛活动中确定的基础性考核评价指标及其赋权结果是:
1.粮食产量,权重为8;
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率,权重为8;
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权重为8;
4.地方级财政收入增长率,权重为8;
5.民营经济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权重为8;
6.服务业增加值比重,权重为8;
7.高技术产业增加值比重,权重为8;
8.实际利用外资增长率,权重为6;
9.实际利用外省资金增长率,权重为6;
10.外贸进出口总值占比,权重为6;
1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权重为8;
12.农村泥草房改造户数,权重为6;
13.命案现案破案率,权重为6;
14.群众到省初访人数,权重为6。
基础性考核评价指标的总分值,按各项基础性考核评价指标的实际完成结果相当于各该项指标规划目标值的实际完成程度乘以各该项指标所赋权重汇总计算取得。由于对 “群众到省初访人数”指标的考核要求有所不同,故该项指标的单项计分依据实际完成结果高于或者低于规划目标值的程度乘以该项指标所赋权重后在所赋权重的基础上给予减分或者加分计算求得。
(二)否决性考核评价指标。
2009年全省 “发展杯”竞赛活动中确定的否决性考核评价指标是:
1.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综合能源消耗降低率;
2.主要污染物 (COD)排放削减比率;
3.主要污染物 (SO2)排放削减比率;
4.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
对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综合能源消耗降低率”、“主要污染物(COD)削减比率”和 “主要污染物 (SO2)削减比率”三项否决性考核评价指标的计分,采取完成规划目标不加分;完成规划目标95%以上且不足99.9%的扣减3分;完成规划目标90%以上且不足94.9%的扣减6分;完成规划目标89.9%以下的扣减9分的方法。对 “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指标实行特殊的否决办法,即对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实行 “一票否决”;对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每发生一次扣减9分;对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生产安全事故的,每发生一次扣减3分。
(三)设置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率调整系数。
为充分体现各市 (州)当年经济发展程度对全省的影响,以2009年各市 (州)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率相当于全省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率的程度作为调整系数,对上述两类考核指标的综合评比结果进行调整后,确定各市 (州)全年 “发展杯”竞赛活动的最终得分。
三、奖项设置
2009年全省 “发展杯”竞赛活动的考核评比,设置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对全省9个市 (州)竞赛活动的最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一等奖奖金为120万元、二等奖奖金为100万元、三等奖奖金为80万元。在省直有关部门中设置专项调查组织奖,对省政府和有关部门已设置的考评奖项,原则上不重复授奖。
四、竞赛活动的组织实施
2009年全省 “发展杯”竞赛活动由省政府 “发展杯”竞赛活动考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省政府 “发展杯”竞赛活动考评领导小组由竺延风副省长任组长,省统计局、发展改革委、工信厅、公安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环保厅、农委、商务厅、安监局、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信访局为成员单位。省政府 “发展杯”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统计局,具体负责对各市 (州)和省直有关部门 “发展杯”竞赛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发展杯”竞赛进程的季度统计监测和年终考核评价工作。办公室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指定1名相关人员组成,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分工和要求,以省政府 “发展杯”竞赛活动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形式予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