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年度
全省全民创业先进县(市、区)的决定
吉政函〔2007〕21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2006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政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县域经济突破为目标,以鼓励和扶持全民创业为重点,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坚持以创办小企业、开发新岗位、促进多就业为主线,不断加强政策和制度创新,改善创业环境,优化创业服务,降低创业成本,培育创业主体,拓宽创业渠道,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干部群众创业的积极性,开创了全省全民创业的新局面,有力地促进了就业和再就业,推动了县域经济的健康、快速和可持续发展,为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同时,涌现出一批全民创业先进县(市、区)的典型。
为了表彰先进,鼓舞士气,实现民营经济腾飞目标,调动全省各级政府组织全民创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根据《吉林省全民创业先进县(市、区)考核表彰办法》和考评结果,省政府决定,授予珲春市人民政府、前郭县人民政府、大安市人民政府、九台市人民政府、蛟河市人民政府、双辽市人民政府、通化县人民政府和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政府、白山市八道江区人民政府、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政府为“2006年度吉林省全民创业先进县(市、区)”称号,颁发奖牌和奖金10万元。希望受到表彰的县(市、区)政府要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扎实推进全民创业再立新功。
省政府号召全省各级政府和全民创业相关部门要以受到表彰的全民创业先进县(市、区)为榜样,学习他们以实际行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立足本职,服务大局,以推进民营经济发展为己任,创造性地开展全民创业工作的责任意识;学习他们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着眼长远、开拓创新,奋力拼搏、扎实工作的优良作风;学习他们以人为本,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的高尚境界,进一步完善创业机制,弘扬创业精神,激发创业活力,形成浓厚的创业氛围,大力促进企业的生成和发展,为促进吉林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七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