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返回顶部

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吉林省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字号: 默认 超大
返回顶部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357T/2013-00270
分  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质量监督;决定
发文机关: 吉林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3年12月25日
标      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10户企业吉林省质量奖的决定(吉政函〔2013〕165号)
发文字号: 吉政函〔2013〕165号
发布日期: 2013年12月25日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357T/2013-00270 分  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质量监督;决定
发文机关: 吉林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3年12月25日
标      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10户企业吉林省质量奖的决定(吉政函〔2013〕165号)
发文字号: 吉政函〔2013〕165号 发布日期: 2013年12月25日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

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

10户企业吉林省质量奖的决定

吉政函〔2013〕165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2013年,全省广大企业严格按照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质量发展纲要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意见》(吉政发〔2012〕27号)要求,全面推行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创新质量管理工作机制,提高质量管理整体水平,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主营产品核心竞争力得到大幅增强,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同时,涌现出一批质量管理成效突出、社会普遍认可、引领行业发展的标兵式企业。

  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进一步激发全省广大企业做好质量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产品、工程、服务和环境质量水平,切实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和社会责任感,省政府决定,授予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10户企业“吉林省质量奖”称号,分别颁发奖牌和奖金。奖励资金用于企业质量持续改进工作经费,严禁向个人发放。希望受表彰的企业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新时期的质量工作中再立新功。

  希望全省广大企业以受表彰的企业为榜样,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按照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全面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要求,认真学习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科学的质量管理态度、卓越的质量管理机制、优秀的企业文化和经营理念,进一步严格质量主体责任、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加强质量技术创新、强化社会责任履行,抢抓机遇、抢占市场、增强竞争力,为开创全省质量工作新局面,实现富民强省的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吉林省质量奖获奖企业名单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25日 

附件

吉林省质量奖获奖企业名单

(按评审得分排序,共10户)

  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长春大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欧亚商都

  吉林森工金桥地板集团有限公司

  吉林省新天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龙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东光奥威汽车制动系统有限公司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