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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357T/2007-00276
分  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批复
发文机关: 吉林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07年10月10日
标      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黄泥河省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的批复(吉政函〔2007〕123号)
发文字号: 吉政函〔2007〕123号
发布日期: 2007年10月10日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357T/2007-00276 分  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批复
发文机关: 吉林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07年10月10日
标      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黄泥河省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的批复(吉政函〔2007〕123号)
发文字号: 吉政函〔2007〕123号 发布日期: 2007年10月10日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

黄泥河省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的批复

  吉政函〔2007〕123号

延边州人民政府:

  你州《关于调整吉林黄泥河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的请示》(延州政报〔2007〕8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州上报的黄泥河省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调整方案。在保证保护区总面积不变,保护区总体功能不变,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不发生变化的前提下,将该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面积进行适当微小调整。将原核心区由两块分离为三块,减少核心区面积799.15公顷,增加其缓冲区面积867.79公顷,减少实验区面积68.6公顷。

  二、黄泥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要切实加强管理,进一步加大湿地保护力度,增强保护区自养能力,提高保护区管理水平,使保护区内的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使保护区的管理功能日趋完善。

  二○○七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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