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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357T/2014-00769
分  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气象、水文、测绘、地震;意见
发文机关: 吉林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4年11月17日
标      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4〕44号)
发文字号: 吉政发〔2014〕44号
发布日期: 2014年11月25日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357T/2014-00769 分  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气象、水文、测绘、地震;意见
发文机关: 吉林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4年11月17日
标      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4〕44号)
发文字号: 吉政发〔2014〕44号 发布日期: 2014年11月25日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

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吉政发〔2014〕44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公共气象服务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障和改善民生、防灾减灾、应对气候变化、改善生态环境、提升政府公共气象服务能力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和中国气象局有关气象现代化建设的部署,进一步落实2013年省部合作联席会议关于共同推进吉林气象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加快提升气象保障实现“五大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能力和水平,现就加快推进我省气象现代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公共气象的发展方向,坚持需求拉动、项目带动、创新驱动、管理促动的发展策略,不断提高综合气象观测、预报预测、防灾减灾、应对气候变化和开发利用气候资源能力,建立国内先进、具有吉林特色的气象现代化体系,为我省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保障民生和国家安全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气象服务。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建成结构完善、布局合理、功能先进、保障有力、具有吉林特色、满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气象事业发展需求的气象现代化体系。综合气象观测站网完善度达到95%、天气雷达监测覆盖率达到95%;气温、降水等气象预报准确率提高2% —5%,24小时城镇晴雨和气温预报准确率提高2% —3%;雷电、冰雹等强对流天气预警提前量达20分钟以上,灾害天气预警准确率提升5%,气象信息公共媒体覆盖率达到95%以上,气象预警信息覆盖城乡社会单元和拥有公共传媒的社会机构80%以上,气象服务公众满意度达到80%以上。建成满足松辽流域、特别是我省监测预警服务需求的高性能计算机系统,基层气象机构基础设施完备度达到90%以上,农业气象和人工影响天气服务能力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整体实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二、加快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三)健全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强化“政府主导、预警先导、分类指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机制;建立延伸到乡镇、社区的分灾种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和多部门联合、社会广泛参与的应急联动体系;建立气象灾害防御属地化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考评体系,强化对气象灾害敏感单位的综合管理,落实预防和应对措施;建成省、市、县一体化的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加强现场气象应急响应能力建设。

  (四)健全人工影响天气服务体系。加强各级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的职能和作用,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建设,建立标准化作业站526个,实现人工增雨作业覆盖面积16.5万平方公里、年增雨量30—35亿立方米,人工防雹保护面积4.5万平方公里。建立健全区域、省、市、县和作业站五级作业体制机制,健全作业效果检验评估业务,大力开展人工增雨(雪)抗旱、人工防雹、森林草原防(灭)火,以及生态蓄水、重大活动保障等人影作业服务。

  三、加快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建设

  (五)健全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将基本公共气象服务纳入当地公共服务均等化计划,实现基本公共气象服务多样性、精细化和广覆盖。完善新闻媒体、通信、网络和社会载体的气象信息发布渠道和“绿色通道”,实现气象信息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加快推进综合减灾气象频道建设,提高气象知识公众普及率。完善对气象灾害敏感经济行业的专业专项风险预警服务,提高服务的成熟度,实现更大的经济效益。

  (六)健全农业与生态气象服务体系。建立完善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立多部门共享的农业气象灾害监测综合信息平台和共享机制,建立主要农业气象灾害风险预警联动机制;形成多元主体参与的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建成以“3S”技术为核心的粮食安全气象服务保障业务体系;建立长白山生态环境气象观测基地,以及中部黑土地生态气象观测基地、西部湿地生态气象观测基地,建立生态遥感监测系统和气候变化监测评估体系。

  四、加快现代气象业务体系建设

  (七)提高综合气象观测能力和保障能力。完善综合气象观测站网,建成基本覆盖全省的多普勒天气雷达监测网和间距20km、重点区域5km的自动气象观测站网,以及雷电监测系统,气象卫星接收处理系统;建立部门间气象观测站网统一规划建设协调机制,建立环境气象监测站网,完善交通、旅游、电力、能源、城市等专业气象观测网;完善省、市、县三级气象装备保障体系和全网全程技术保障平台;建成满足松辽流域、特别是我省监测预警服务需求的高性能计算机系统和高速率、高可用、高冗余、高度安全性的气象广域网、高清可视会商系统;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和数据汇集、交换平台;建立全省气象信息安全防护体系。

  (八)提高气象预报预测预警精准化水平。健全不同预报时效有效衔接的气象预报业务体系,完善精细化的气象要素预报预警技术体系;建立松辽流域气象预报预测业务系统;建成空间分辨率省内1km、松辽流域3km,可用预报时效10天的高分辨率区域数值预报系统。发展环境、交通、旅游、电力等专业气象预报业务,开展城市生命线气象预报预警、中小河流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业务。建成客观化气候预测业务系统,建立各类预报产品检验评估系统。

  (九)提高应对气候变化和开发利用气候资源能力。建立“三江源、三江汇”区域气候变化监测系统,开展粮食安全、水资源安全、生态安全等应对气候变化影响评估;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工作;建立极端气候事件风险评估、城镇化和区域开发建设等气候变化影响评估业务系统;大力推进风能、太阳能等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工作。

  五、加强气象持续发展支撑能力建设

  (十)加强气象台站基础设施建设。各级政府要将气象台站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各地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加大投入力度,逐步改善气象台站基础设施条件;依法加强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将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纳入各级城乡规划,并制定专项保护规划;加快推进东北区域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工程、吉林省山洪地质灾害气象保障工程、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气象为农服务“两个体系”、粮食安全气象保障工程、气象台站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工程建设,全面提升我省气象现代化基础支撑能力。

  (十一)提高气象科技创新支撑能力。各地要把气象科技纳入科技发展规划,加强对农业气象、人工影响天气、气候变化应对、环境气象等关键技术研发的支持力度。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有关部门资源,优化气象科技创新平台,加强人工影响天气联合开放实验室能力建设;完善气象科技成果转化和评价机制,增强气象科技创新能力,提高气象科技业务贡献率。

  (十二)加强气象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各级政府要根据气象防灾减灾的需要,完善气象防灾减灾机构。要切实加强气象人才队伍建设,将气象干部职工纳入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培训计划,将气象高层次人才、气象高技能人才和气象科技创新团队建设纳入相关人才培养工程,将气象协理员、信息员队伍建设纳入全省农村实用人才素质提升工程。

  (十三)健全地方气象事业公共财政保障机制。建立完善气象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预算投入机制,将发展地方气象事业应由地方政府承担的基本建设投资、事业经费等纳入地方各级政府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在安排财政预算时通盘考虑,并建立稳定的投入增长机制。

  (十四)完善气象法制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吉林省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吉林省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吉林省气候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办法》等的立法进程,进一步提高气象法治水平;完善气象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加强气象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六、加强对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的组织领导

  (十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建立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的协调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统筹落实各项重要任务,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各地要采取相应措施,加快本地气象现代化建设。省气象局要做好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的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全力配合、积极支持。

  (十六)强化督促考评工作。要制订气象现代化指标体系和考评办法,发挥气象现代化指标的目标导向和考核评价功能,定期考核通报目标完成情况,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相关工作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形成合力,按照本意见和市级气象现代化指标体系要求,全面做好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各项工作。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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