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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357T/2013-00264
分  类: 卫生、体育;体育;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3年07月16日
标      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举办吉林省第六届农民运动会的通知(吉政明电〔2013〕10号)
发文字号: 吉政明电〔2013〕10号
发布日期: 2013年07月16日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357T/2013-00264 分  类: 卫生、体育;体育;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3年07月16日
标      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举办吉林省第六届农民运动会的通知(吉政明电〔2013〕10号)
发文字号: 吉政明电〔2013〕10号 发布日期: 2013年07月16日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举办

吉林省第六届农民运动会的通知

吉政明电〔2013〕10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检阅我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以来农民体育运动的成就,交流和总结全省农民体育活动的经验,展示全省农民的精神风貌,进一步促进我省农村全民健身活动和农民体育事业的发展,丰富和活跃全省农民的文化体育生活,加强全省农村“三个文明”建设,按照四年一届的惯例,省政府决定,吉林省第六届运动会由省农委、省体育局和省农民体育协会共同主办,松原市政府承办,于2013年8月25日至29日在松原市召开。

  请各市(州)政府、长白山管委会按本届农民运动会竞赛总规程要求,积极做好组队参赛工作。

  附件:吉林省第六届农民运动会竞赛总规程及各单项规程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13年7月16日

附件

吉林省第六届农民运动会竞赛总规程

  一、主办单位

  吉林省农委、吉林省体育局、吉林省农民体育协会。

  二、承办单位

  松原市政府。

  三、竞赛项目

  田径特色项目、游泳特色项目、健身秧歌、东北大秧歌(传统秧歌)、武术(太极拳、八段锦)、象棋、钓鱼。

  四、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3年8月25日至29日在松原市举行。

  五、参加办法

  (一)以各市(州)、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为单位组成代表团。

    (二)各单位参加竞赛项目的人数,按各单项竞赛规程的规定执行。

    (三)各代表团可报团长1名,副团长2名,正副秘书长各1名,联络员2名。

  六、运动员资格

  必须是本市(州)、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正式农业户口的农民、牧民、渔民、乡镇企业就业人员、个体经商者以及居住地在乡镇以下的居民,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和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身体健康合格证明,2012年12月31日前迁入的可以参加本届农民运动会,2013年1月1日后迁入的不能参赛。经资格审查部门核准符合条件者,方可参加比赛。

  七、竞赛办法

  (一)所有竞赛项目均在松原市进行比赛。

  (二)具体竞赛办法,按各单项竞赛规程执行。

  八、录取办法和奖励

  (一)团体录取前6名,各单项录取前8名,并给予奖励,具体奖励办法按照各单项竞赛规程执行。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九、报名方法

  (一)第一次报名。各单位将参加项目和男、女运动员人数报吉林省农民体育协会,报名截止日期为2013年7月20日。联系电话:0431 —85947335,传真:0431—85947335,地址:长春市红旗街1061C号,邮编:130021。

  (二)第二次报名。各单位将参加的项目、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和团部人员名单一式三份,分别报吉林省农民体育协会、吉林省体育局群体处、松原市体育局,报名截止日期为2013年8月10日,以寄出邮戳为准。报名后,各项目参加人员不准更换。

  十、报到

  (一)代表团秘书长和1名联络员于2013年8月25日报到。

  (二)代表团于2013年8月26日报到。

  (三)各参赛队伍按各单项竞赛规程所要求日期报到。

  十一、裁判员

  各项目的正、副裁判长及部分裁判员由主办单位指派,其余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聘。

  十二、仲裁委员会

  各单项均分别设仲裁委员会。

  十三、各代表团团旗

  各单位自备团旗2面,颜色自定,规格2米×3米,旗面标明市(州)、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全称。

  十四、竞赛服装及号码

  按各单项竞赛规则(另发)及相关规定执行。

  十五、经费

  (一)大会只负担各代表团正式成员的住宿费、伙食费、比赛所需交通费以及大会规定的其他开支。差旅费及其他开支由各代表团自理。

  (二)正、副裁判长及部分裁判员差旅费由所工作赛会负担(按省体育局规定执行)。

  十六、器材

  赛会所需器材均由大会提供。

    十七、本规程和各单项竞赛规程的解释、修改或补充等事宜均由主办单位负责。

吉林省第六届农民运动会

中国象棋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2013年8月26日至29日在松原市举行。

  二、竞赛项目

  男、女团体,男、女个人。

  三、参加办法

  (一)以市(州)、长白山开发区为单位组队参加。

    (二)每单位限报男、女运动员各2名,领队、教练员各1名。

  四、运动员资格

  按竞赛总规程规定执行。

  五、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象棋竞赛规则》。

    (二)个人赛采用积分编排制,比赛轮次视人数而定。

    (三)团体赛采用队员积分制,按照各参赛单位运动员在个人赛中所取得的成绩计算团体成绩。

    (四)抽签编排由大会竞赛部门组织,在裁判长主持下进行。

  六、录取办法和奖励

  (一)男、女团体各录取前6名,男、女个人各录取前8名(不足6个队和8名运动员均减1录取),给予奖励。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七、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按竞赛总规程规定执行。

    (二)报到:2013年8月26日在松原市报到。

    (三)8月26日晚19∶00召开领队、教练员联席会。

  八、裁判员

  裁判长、副裁判长及部分裁判员由主办单位指派,其余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聘。

  九、设仲裁委员会

吉林省第六届农民运动会

田径特色项目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3年8月26日至29日在松原市举行。

  二、竞赛项目

  (一)60米回娘家(团体项目)。

    (二)60米赶集(女)。

    (三)60米巧媳妇剪纸(女)。

    (四)60米春播。

    (五)五分钟60米抗旱提水保苗赛跑。

    (六)100米颗粒归仓(女)。

    (七)60米“夫妻”同心协力赛跑。

    (八)踩格子(女)。

    (九)原地抛掷秧苗赛。

    (十)30米搬运重物过障碍赛。

    (十一)60米麻袋跳搬运粮食赛。

    (十二)30秒单摇计数跳绳比赛。

    (十三)100米推轮胎跑比赛。

  (十四)80米搬挑粮食赛跑。

    (十五)农民三项全能(80米搬挑粮食赛跑、100米推轮胎赛跑、原地抛掷秧苗赛)。

    (十六)掰腕子(男)。

    (十七)拔河。

  三、参加方法

  (一)以市(州)、长白山开发区为单位组队参加。

    (二)每个单位报男、女运动员各6名,领队、教练员各1名。

    (三)每个单项每单位限报2人,每人限报2个单项(参加三项全能和拔河除外)。

    (四)拔河每单位限报1队。

  四、运动员资格

  按竞赛总规程规定执行。

  五、竞赛办法

  (一)执行本次赛会制定的竞赛规则(另发)。

    (二)运动员号码由大会统一编写。号码布由参赛单位自制,号码布规格字体等均按有关规定执行。

    各单位号码范围为:

    长春:0001-0012 

    吉林:0013-0024 

    白城:0025-0036

    四平:0037-0048 

    辽源:0049-0060 

    通化:0061-0072

    白山:0073-0084 

    延边:0085-0096 

    松原:0094-0108

  长白山开发区:0109-0120

   (三)比赛所需器材由大会统一提供。

  六、录取办法和奖励

  (一)男女团体总分、男子团体总分和女子团体总分各录取前6名(如少于6队减1录取),给予奖励。

    (二)各单项均录取前8名,给予奖励。如少于8人参加的比赛项目,按实际人数减1录取。

  (三)计分方法:团体总分按代表团各单项得分之和计算,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单项按9、7、6、5、4、3、2、1计分,集体项目、拔河项目双倍计分,团体总分如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以单项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以获得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七、报名与报道

  (一)报名:按竞赛总规程规定执行。

    (二)报到:8月26日在松原市报到。

    (三)8月26日晚19∶00召开领队、教练员联席会。

  八、裁判员

  裁判长、副裁判长及部分裁判员由主办单位指派,其余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聘。

  九、设仲裁委员会

吉林省第六届农民运动会

钓鱼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3年8月26日至29日在松原市举行。

  二、竞赛项目

  (一)手竿钓鲫鱼尾数赛:赛程1天,共3场4.5小时。

    (二)手竿钓混合鱼重量赛:赛程1天,共3场4.5小时。

    (三)手竿钓混合鱼单尾重量赛:赛程1天,共3场4.5小时。

  三、参加办法

  (一)以市(州)、长白山开发区为单位组队参加。(二)每单位限报1队(运动员3人,其中1人兼领队),男、女不限。

  四、运动员资格

  按竞赛总规程执行。

  五、竞赛办法

  (一)钓具自备,限用5.4米以下手竿一支,一线,总线长不得超过竿长0.3米,鱼钩1—2只,规格、拴法不限,必须使用无倒剌钩。允许携带备用竿一支,但不得同时下水垂钓。

  (二)钓饵由大会准备,不准使用有毒饲料,不准打窝,不得自带饵料。

  (三)运动员凭参赛证现场抽签确定钓位,不得擅自更换。

  (四)运动员的垂钓区是钓位正前方的规定范围,不得有意超出范围,如失手超出应主动收回,重新抛掷。

  (五)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发令信号为准。赛前可在钓位调漂、试水线,但不准挂饵,如上鱼应放回水中,不记成绩。比赛一律自钓、自取、自存。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将钩、漂提出水面,钩上有鱼不准入护,等裁判员记录成绩,签名后方可离开钓位。

  六、成绩计算方法

  (一)手竿钓鲫鱼尾数赛:个人成绩为每人3场比赛的名次分之和,少者名次列前。名次分之和相同,以单场名次分优者列前,如再相等,以三场总尾数多者列前。

  (二)手竿钓混合鱼重量赛:个人成绩为每人3场比赛的名次分之和,少者名次列前。名次分之和相同,以单场名次分优者列前,再相等,以总重量多者名次列前。

  (三)手竿钓混合鱼单尾重量赛:个人成绩为每人3场比赛的名次分之和,少者名次列前。名次分之和相同,以单场名次分优者列前,再相等,以单尾重者列前。

  (四)团体成绩为各队3名运动员的各项名次分(每人3个,共9个)之和。总分少者,名次列前。如总分相等,则以各队运动员的个人每场名次分比较,优者名次列前。

  (五)记分办法:钓鱼的分场比赛成绩,以运动员的各赛区的鱼获排列名次,第一名得1分,第二名得2分,依次类推。在分场中成绩相同,则以并列运动员所得名次分之和除以并列运动员人数为每人得分。末上鱼者,以本赛区实际参赛人数为其得分。

  七、录取办法和奖励

  (一)单项比赛均录取个人前8名(少于8人减1录取),给予奖励。

  (二)团体成绩录取前6名(少于6个队减1录取),给予奖励。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八、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按竞赛总规程规定执行。

  (二)报到:2013年8月26日在松原市报到。

  (三)8月26日晚19∶00召开领队、教练员联席会。

  九、裁判员

  裁判长、副裁判长及部分裁判员由主办单位指派,其余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聘。

  十、设仲裁委员会

吉林省第六届农民运动会

游泳特色项目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3年8月26日至29日在松原市举行。

  二、竞赛项目

  (一)男子组(4项):

  

    1.100米木盆运粮;

  

    2.50米单手托重物;

  

    3.100米模拟救生;

  

    4.4×50米托物接力赛。

    (二)女子组(4项):

  

    1.50米木盆运粮;

  

    2.50米单手托重物;

  

    3.100米模拟救生;

  

    4.4×50米托物接力赛。

  三、参加办法

  (一)以各市(州)、长白山开发区为单位组队参加。

    (二)每单位限报男、女运动员各5名,领队、教练员各1名。

  (三)每个单项每单位限报2人、集体项目限报1队。

    每人限报2个单项(接力赛除外)。

  四、运动员资格

  按竞赛总规程规定执行。

  五、竞赛办法

  (一)执行本次赛会制定的竞赛规则(另发)。

    (二)参赛运动员泳装自备,必须符合《游泳竞赛规则》的要求。

  六、录取办法和奖励

  (一)男女团体总分、男子团体总分和女子团体总分分别录取前6名(少于6个队减1录取),给予奖励。

    (二)各单项均录取前8名(少于8人减1录取),给予奖励。

    (三)计分方法。

    1.单项1—8名,按9、7、6、5、4、3、2、1计分,接力双倍计分。

    2.团体总分按各项得分的总和计算,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得分相等,则以获得各项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七、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按竞赛总规程规定执行。

  (二)报到:2013年8月26日在松原市报到。

    (三)8月26日晚19∶00召开领队、教练员联席会。

  八、裁判员

  裁判长、副裁判长及部分裁判员由主办单位指派,其余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聘。

  九、设仲裁委员会

吉林省第六届农民运动会

武术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2013年8月26日至29日在松原市举行。

  二、竞赛项目

  (一)太极拳类项目。

    1.个人太极拳。

    陈式太极拳、杨式太极拳任选1项(在项目报名表中填写具体套路名称)。

    2.集体太极拳。

    42式太极拳。

    (二)健身气功类项目。

    1.个人健身气功项目(国家推广套路)。

    八段锦、易筋经任选1项(在项目报名表中填写具体项目名称)。

    2.集体健身气功项目(国家推广套路)。

    健身气功五禽戏。

  三、参加办法

  (一)以市(州)、长白山开发区为单位组队参加。

    (二)每个单位可报男、女运动员各6人,领队、教练员各1人。

    (三)每个单位个人太极拳每个拳种和个人健身气功项目每个功法均限报6人。

    (四)年龄18—65周岁。

  四、运动员资格

  按竞赛总规程规定执行。

  五、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分为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比赛。

  (二)太极拳类比赛采用《1992年武术比赛竞赛规则》;健身气功类项目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中心制定的《健身气功竞赛规则(试行)》。

  (三)项目要求。

    1.个人、集体太极拳项目不超过5分钟。演练至4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集体太极拳须配乐(自备CD光盘)。

  2.个人、集体健身气功项目比赛配乐均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发行的八段锦、易筋经、五禽戏不带口令提示词的CD伴奏音乐(自备CD光盘)。

  3.配乐项目,音乐伴奏中不能出现说唱等内容,若出现说唱扣1分,未配音乐者扣1分。

    4.集体项目的比赛每队不能少于12人,每少1人,扣0.1分。

  六、录取办法和奖励

  (一)个人项目录取前8名,设一、二、三等奖。

    (二)集体项目录取前6名,设一、二、三等奖。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七、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按竞赛总规程规定执行。

    (二)报到:2013年8月26日在松原市报到。

    (三)8月26日晚19∶00召开领队、教练员联席会。

  八、服装

  各参赛队比赛服装自备,要求着传统武术比赛服;集体项目必须统一着装,服装颜色、样式要求一致。

  九、裁判员

  裁判长、副裁判长及部分裁判员由主办单位指派,其余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聘。

  十、设仲裁委员会

吉林省第六届农民运动会

东北大秧歌(传统秧歌)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3年8月26日至29日在松原市举行。

  二、竞赛项目

  东北大秧歌(传统秧歌)。

  三、参加办法

  (一)以各市(州)、长白山开发区为单位组队参加。

    (二)每单位限报1个队。每队运动员30人(男女不限),领队、教练员各1名。

    (三)年龄18—65周岁。

  四、运动员资格

  按竞赛总规程规定执行。

  五、竞赛办法

  (一)执行本次比赛竞赛规则(另发)。

    (二)比赛场地面积为50×50平方米。

    (三)比赛音乐要求自备,并将音乐录制在高质量CD光盘的第一曲。

  (四)比赛时间为10—15分钟。

    (五)如缺少一名队员扣0.1分。

    (六)比赛出场顺序由抽签决定。

  六、录取办法和奖励

  (一)比赛设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奖励。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七、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按竞赛总规程规定执行。

    (二)报到:2013年8月26日在松原市报到。

    (三)8月26日晚19∶00召开领队、教练员联席会。

  八、服装

  各队服装道具自备。

  九、裁判员

  裁判长、副裁判长及部分裁判员由主办单位指派,其余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聘。

  十、设仲裁委员会

吉林省第六届农民运动会

健身秧歌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3年8月26日至29日在松原市举行。

  二、竞赛项目

  规定套路:第五套健身秧歌。

  三、参加办法

  (一)以各市(州)、长白山开发区为单位组队参加。

    (二)每单位限报1个队。每队运动员12名(不少于2名男队员),领队、教练员各1名。

    (三)年龄18—65周岁。

  四、运动员资格

  按竞赛总规程规定执行。

  五、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2010年健身秧歌竞赛规则》。

    (二)规定套路以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摄制的第五套健身秧歌教学VCD的技术动作为准。

    (三)比赛场地为15×15平方米,队员出界由裁判长扣分,每人次扣0.1分。

    (四)如缺少一名男队员由裁判长扣分,每人次扣0.1分。

    (五)规定套路音乐由大会统一播放。

    (六)比赛出场顺序由抽签决定。

  六、录取办法和奖励

  (一)比赛设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奖励。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七、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按竞赛总规程规定执行。

    (二)报到:2013年8月26日在松原市报到。

    (三)8月26日晚19∶00召开领队、教练员联席会。

  八、服装

  各队必须统一着装,服装颜色、样式要求一致(至少男女队员各自的服装要统一),道具扇子按国家体育总局第五套健身秧歌扇子为准。

  九、裁判员

  裁判长、副裁判长及部分裁判员由主办单位指派,其余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聘。

  十、设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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