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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357T/2014-00763
分  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质量监督;决定
发文机关: 吉林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4年12月22日
标      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吉林紫鑫药业等企业2014年吉林省质量奖的决定(吉政函〔2014〕111号)
发文字号: 吉政函〔2014〕111号
发布日期: 2014年12月22日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357T/2014-00763 分  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质量监督;决定
发文机关: 吉林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4年12月22日
标      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吉林紫鑫药业等企业2014年吉林省质量奖的决定(吉政函〔2014〕111号)
发文字号: 吉政函〔2014〕111号 发布日期: 2014年12月22日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

吉林紫鑫药业等企业

2014年吉林省质量奖的决定

吉政函〔2014〕111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2014年,全省广大企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严格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国发〔2012〕9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质量发展纲要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意见》(吉政发〔2012〕27号),紧紧围绕质量强省和创新驱动两大战略,全面推行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努力改进质量管理方式方法,不断提升品牌市场竞争力,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同时,涌现出一批质量管理业绩显著、成效突出、社会公认的标兵式企业,成为引领行业跃升、增强发展后劲、带动区域振兴的重要力量。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发干劲,进一步鼓励和引导广大企业持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省政府决定,授予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10户企业“2014年吉林省质量奖”,分别颁发奖牌和奖金,奖励资金用于企业质量持续改进工作经费,严禁向个人发放。希望受表彰的企业以所获荣誉为新起点,在不断追求卓越的道路上,发扬成绩,拼搏进取,再接再厉,再立新功。

  希望全省广大企业要以受表彰的企业为榜样,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理念,自觉弘扬“诚实守信、持续改进、创新发展、追求卓越”的质量精神,坚持走质量效益型道路,以深入推进质量强省建设为己任,充分发挥企业质量主体作用,进一步提高质量管理能力、创新质量管理方法、加快产品质量升级,不断提升质量技术水平,大力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以实际行动和不凡业绩严格履行社会责任,努力做到产品和服务 “双满意 ”,为开创全省质量工作新局面,促进吉林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实现富民强省的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4年吉林省质量奖获奖企业名单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22日 

  附件

2014年吉林省质量奖获奖企业名单

(按评审得分排序,共10户)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航盛电子有限公司

    吉林益民堂制药有限公司

    吉林鼎基电力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长春欧亚卖场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新元木业有限公司

    长春长影世纪城有限公司

    中化吉林长山化工有限公司

    白城金事达电气有限公司

    吉林德大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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