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召开全省城市住房工作会议的通知
吉政办明电〔2007〕116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省政府定于2007年9月13日召开全省城市住房工作会议。届时,省政府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贯彻落实全国城市住房工作会议精神,切实解决我省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任务。
二、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定于9月13日(星期四)上午9时在长春市春谊宾馆迎宾楼一楼会议中心召开,会期半天。
三、参会人员
1.副省长牛海军、省政府副秘书长骆德春。
2.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民政厅、省监察厅、省审计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地税局、省总工会、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省开发行分管领导。
3.省建设厅有关方面负责同志。
4.各市(州)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分管领导;各市(州)建委(建设局)、规划局、房地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民政局、国土资源局、人民银行主要负责人,棚改办主任。
四、其他
请外地参会人员于9月12日下午在春谊宾馆贵宾楼一楼大堂报到。
请各地、各部门于9月11日下午5时前,将参加会议人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单位、职务)报省建设厅办公室。联系人:胡德印,联系电话:0431 —82752320(传真),0431 —82752555。
二○○七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