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返回顶部

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吉林省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字号: 默认 超大
返回顶部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357T/2006-00292
分  类: 公安、安全、司法;公安;命令
发文机关: 吉林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06年11月29日
标      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侦破通化“9·24”特大案件立功集体的嘉奖令(吉政函〔2006〕162号)
发文字号: 吉政函〔2006〕162号
发布日期: 2006年11月29日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357T/2006-00292 分  类: 公安、安全、司法;公安;命令
发文机关: 吉林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06年11月29日
标      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侦破通化“9·24”特大案件立功集体的嘉奖令(吉政函〔2006〕162号)
发文字号: 吉政函〔2006〕162号 发布日期: 2006年11月29日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侦破

通化“9·24”特大案件立功集体的嘉奖令

吉政函〔2006〕162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9月24日,通化县二密镇和柳河县三源浦镇、柳南乡发生特大杀人案件,犯罪分子先后杀死12人,杀伤5人后潜逃。该案件影响恶劣,危害十分严重。中央、省领导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省领导亲临一线,果断决策指挥。案发地党政军领导同志率领公安民警、武警官兵、民兵预备役人员投入围捕战斗。全体参加人员顽强拼搏,忘我工作,连续奋战,与当地人民群众密切配合,经过近130小时的艰苦工作,于9月29日12时将犯罪嫌疑人抓获,消除了社会一大隐患,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确保一方平安做出了突出贡献。省政府决定,对下列集体予以通令嘉奖:

  中共通化市委、市人民政府

  中共柳河县委、县人民政府

  中共通化县委、县人民政府

  中共梅河口市委、市人民政府

  中共辉南县委、县人民政府

  武警吉林省总队

  中国人民解放军吉林省军区通化军分区

  吉林省公安厅

  通化市公安局

  辽源市公安局

  白山市公安局

  柳河县公安局

  通化县公安局

  梅河口市公安局

  吉林省通信管理局

  中国网通集团吉林省通信公司

  吉林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联通吉林省分公司

  中国卫星通信吉林省分公司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继续发扬顾全大局、团结协作、攻坚克难的优良作风,开拓进取,顽强拼搏,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政治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吉林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省 长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