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请为省领导参加中央经济工作
会议准备参阅材料的通知
吉政办函〔2006〕176号
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做好省领导参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准备工作,根据省政府领导指示,请按要求提供以下情况:
一、综合情况
(一)2006年全省经济社会预计发展情况(附2006年吉林省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表、吉林省和全国主要指标对比情况表)(省统计局)。
(二)2007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安排意见(附2007年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指标表)(省发展改革委)。
(三)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主要工作情况、明年重点工作安排和政策建议(省振兴办)。
二、有关工作情况
(四)全省工业提速增效情况和明年安排(重点是“工业项目年”的措施安排)(省经委)。
(五)全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新农村建设试点情况和明年安排(省农委)。
(六)全省城市棚户区改造情况和明年安排(省建设厅)。
(七)全省国有企业改革情况和明年安排(包括改制企业发展、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政策性破产等情况)(省国资委)。
(八)全省服务业发展规划情况(省发展改革委)。
(九)全省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情况及“腾飞”规划(省中小企业局)。
(十)全省县域经济发展情况和明年安排(省财经办)。
(十一)全省财政收支以及争取国家支持情况(省财政厅)。
(十二)全省畜牧业发展情况和明年安排(省牧业局)。
(十三)全省对外开放情况和明年安排(包括招商引资、外贸出口、劳务输出等情况)(省商务厅)。
(十四)全省对内开放情况和明年安排(省经协办)。
(十五)全省开发区包括图们江开发开放、县(市)工业集中区发展等情况和明年安排(省开发办)。
(十六)全省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情况和明年安排(省劳动保障厅)。
(十七)全省科技发展情况和明年安排(省科技厅)。
(十八)全省教育发展情况和明年安排(省教育厅)。
(十九)全省金融、保险、证券发展运行情况及解决金融“瓶颈”制约问题的研究措施(省金融办)。
(二十)全省行政效能监察、廉政建设(治理商业贿赂)、软环境整治以及改进政行风等(省监察厅)。
(二十一)全省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政务公开等情况(省政务公开协调办)。
三、重大项目建设情况
(二十二)全省固定资产投资情况,包括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项目清理、新增主要生产能力、项目结构以及明年投资安排和规模分析(省发展改革委)。
(二十三)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包括基础设施、支柱优势特色产业、农业、生态建设等大项目新开工、新投产、新增能力和效益等工作情况以及明年主要安排情况(省发展改革委)。
(二十四)全省能源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和明年安排(省发展改革委)。
(二十五)全省交通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和明年安排(省交通厅)。
(二十六)全省铁路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和明年安排(省发展改革委)。
(二十七)全省水利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和明年安排(省水利厅)。
(二十八)全省社会事业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和明年安排(省发展改革委)。
(二十九)全省高新技术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和明年安排(省科技厅)。
四、请国家帮助解决的重大问题(省发展改革委、经委、财政厅、劳动保障厅、科技厅、商务厅、建设厅、农委、国资委、交通厅、水利厅、林业厅、金融办、证券监管办)请于11月24日(星期五)前形成有关材料(3000字左右,附电子版),送省政府办公厅综合一处(228房间)。
联系人:于亮、赵树新,联系电话:88904261、88904263。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