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召开全省推进城乡社会救助
体系建设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吉政办明电〔2006〕138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双阳区、江源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经省政府同意,定于11月20日上午9时召开全省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视频会议。届时,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将出席会议并讲话。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要求,总结我省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的经验,部署下步工作任务,全面推进我省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
二、参加人员
(一)省主会场。省政府领导同志。省委宣传部、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监察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建设厅、省卫生厅、省审计厅,省残联、省扶贫办、省红十字会、省慈善总会负责人。
(二)各市(州)、县(市、区)分会场。各市(州)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双阳区、江源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分管领导同志及有关部门和单位(比照省主会场)负责人。
(三)请吉林日报社、吉林人民广播电台、吉林电视台派记者到会。
三、会议地点
省主会场设在省政府全体会议室(新楼一楼111会议室);各市(州)、县(市、区)分会场设在当地政府视频会议室。
四、其他事宜
各地、各部门接到通知后,要认真做好会议的准备和组织工作,通知与会人员按时到会。请各地、各有关部门将参加会议人员名单(包括姓名、单位、职务)于11月17日10时前报省民政厅,联系人:吴长彬,联系电话:0431-7670030转8404,7670030转5106(传真)。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