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参加全国海上搜救电视电话会议
暨国家海上搜救部际联席会议
第三次会议的通知
吉政办明电〔2007〕152号
中、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国务院办公厅定于2007年12月14日15时召开全国海上搜救电视电话会议暨国家海上搜救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届时,国务院领导将出席会议并讲话。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以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系统总结全国海上搜救工作,特别是国家加强 “一案三制 ”建设工作和国家海上搜救机构成立以来,海上搜救管理的成功经验;深入分析海上搜救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明确今后一个时期全国海上搜救工作的发展方向,推动全国海上搜救管理模式的创新,建立和完善中西部地区水上搜救机制。
二、会议地点
省分会场设在省政府全体会议室(省政府新楼1楼111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省政府、省军区有关领导,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卫生厅、省环保局、省安监局、省政府应急办、省气象局、长春海关负责人及有关处室人员。
四、会议报名
请各有关部门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人员出席会议。请将参加会议的人员名单(包括姓名、单位、职务)于12月13日15时前传真至省交通厅。联系人:曹磊,联系电话:85071165、15304463616、85071159(传真)。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