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
吉林省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的通知
吉政办明电〔2004〕18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关于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的各项决策和部署,加强领导,统一指挥,协调各方面力量,切实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省政府决定成立吉林省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挥部组成人员
总 指 挥:杨庆才 省政府副省长
副总指挥:冯 巍 省政府副秘书长
刘长生 省政府副秘书长
王国才 省政府副秘书长
彭志国 省牧业局局长
成 员:吕钦文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闻国志 省计委副主任
张永田 省财政厅副厅长
孙起荣 省政府督查室主任
丁维东 省交通厅副厅长
李 涛 省监察厅副厅长
王启业 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任克军 省农委副主任
张鲁风 省林业厅副厅长
秦利明 省公安厅副厅长
张 义 省卫生厅副厅长
张 晶 省民政厅副厅长
李 铁 省外经贸厅副厅长
李 浩 省内贸办副主任
李 彦 省工商局副局长
秦伯英 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助理
张伯军 省科技厅副厅长
苑奇辉 省科协副主席
李 录 长春海关副关长
孙景发 省牧业局副局长
秦贵信 省牧业局副局长
鲁 俊 省牧业局副局长
孟 泉 省民航机场集团公司副总裁
田招成 南航集团北航吉林分公司副总经理
王子博 沈阳铁路局长春分局副局长
李永茂 沈阳铁路局吉林分局副局长
刘汉利 沈阳铁路局通化分局副局长
指挥部下设防治组、监管检疫组、科技组、保障组、宣传组和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牧业局。
二、指挥部主要任务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关于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的决策和部署,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省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
(二)提出防治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紧急应对措施,审定各项工作预案,分析、研究、判断疫情态势,研究并进行重大工作部署。组织、协调成员单位解决防治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协助各地开展防治工作。
(三)对各地防治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四)研究、处理其他有关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重大事项。
三、指挥部内设机构组成人员及主要任务
(一)防治组
组 长:彭志国
副组长:张义 孙景发
主要任务:1.指导、督促各地制定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和监测方案并检查实施情况,及时提出全省疫情防控措施和政策建议。2.制定高致病性禽流感流行病学调查方案和有关技术方案并组织专家咨询组,指导重点地区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3.组织培训各级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流行病学调查及现场检验检疫人员。4.一旦发生疫情,指导当地政府对疫区及时采取隔离、封锁措施,做好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设立和管理。5.负责协调、督促各地做好紧急预防用疫苗、消毒用品的调运和储备。6.指导各地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监测,配合其他各组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有关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7.承办指挥部领导同志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监管检疫组
组 长:秦佰英
副组长:秦利明 李彦
主要任务:1.指导口岸重点查验从疫区入境的可疑物品,防止在允许进口的物品中夹带疫区的禽类产品。加强对来自疫区运输工具的检疫和消毒。2.加强边境贸易管理,规范畜禽等动物及其产品的边境贸易,严厉打击非法进口行为。指导各地对集贸市场、冷库和禽类产品加工点进行监督检查。3.组织对进出口禽类及其产品的监测和检疫,防止疫区染疫禽类及其产品进出口。加强外销禽类产品的监测和检疫,确保质量卫生安全。4.指导各地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关闭活禽交易市场,打击违法经营畜禽及其产品的行为和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秩序和造谣惑众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5.监督检查禽类屠宰厂,取缔非法屠宰场(点)。6.协助牧业等部门,依法采取强制隔离措施。7.承办指挥部领导同志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科技组
组 长:张伯军
副组长:秦贵信
主要任务:1.制定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技术研究方案及相关政策,按照国家确定的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的科研方向、目标和重点任务,组织科研力量进行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科技攻关,研究预防对人感染的措施。2.指导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科研工作,协调科研中的有关问题,组织开展防治技术、临床应用、疫苗等研发。3.组织有关专家开展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咨询。4.组织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科研的交流与合作。5.承办指挥部领导同志交办的各项工作。
(四)保障组
组 长:张永田
副组长:闻国志
主要任务:1.制定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有关物资保障方案及相关政策措施,并指导和监督实施。2.负责督促和协调各地政府做好本地区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药品、消毒器械、口罩、防护用品、消毒剂等生产、采购、供应工作;遇到紧急情况,调剂余缺,组织调运。3.组织解决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医(兽)药用品等生产、采购所需资金。4.负责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医(兽)药用品等物资储备及调节工作,制定紧缺医(兽)药用品的应对预案及应对措施。5.监测与群众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肉、蛋、奶等生活必需品和卫生清洁用品的市场动态、稳定物价,督促各级政府做好市场供给保障等工作;遇到紧急情况,调剂余缺,组织生产和调运。6.贯彻落实国家对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的补助政策,并及时拨付疫病防治资金;督促各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安排落实疫病防治经费;做好城乡困难群众因高致病性禽流感造成的防治医疗救助及生活救助工作;加强对防治资金的监管,确保国家各项补助政策落到实处。7.研究制定对因疫情影响损失严重的企业及养殖大户的扶持政策。8.负责组织接受省内外对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的捐赠事宜。9.承办指挥部领导同志交办的各项工作。
(五)宣传组
组 长:吕钦文
副组长:鲁 俊
主要任务:1.制定宣传报道口径,及时提出新闻宣传报道的指导性意见。2.指导和组织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做好疫情通报、防治知识与措施、相关法律法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重大决策和部署、经济发展与改革开放成就等方面的宣传工作。3.审查有关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的新闻稿件和出版物,提出加强对外宣传和对互联网信息、手机信息管控的意见并组织实施。4.组织新闻媒体采访与新闻发布会。5.承办指挥部领导同志交办的各项工作。
(六)办公室
主 任:彭志国
副主任:孙景发 秦贵信 鲁 俊
主要任务:1.完善疫情报告信息系统,负责全省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收集、汇总、分析、报告和公布工作。2.负责组织有关法律法规的清理、修改和完善。3.负责全省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中的保密、监察工作。4.组织好牧业部门与卫生、检验检疫部门以及重点地区之间的疫情沟通,负责防治人染禽流感的组织协调工作。5.承办指挥部领导同志交办的各项工作。
特此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4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