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返回顶部

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吉林省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字号: 默认 超大
返回顶部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357T/2005-00090
分  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统计;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05年01月10日
标      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开展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政办发〔2005〕2号
发布日期: 2005年01月10日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357T/2005-00090 分  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统计;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05年01月10日
标      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开展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政办发〔2005〕2号 发布日期: 2005年01月10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认真开展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

吉政办发〔2005〕2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我国人口状况不断发生变化。为了摸清2000年以来我国人口数量、结构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研究未来人口状况的发展趋势,为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提供客观准确的依据,国务院决定在2005年进行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全省认真开展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这次调查将在全省各市州、县(市、区)抽取约1500个调查小区,调查对象为小区的全部人口,共约36万人。调查内容主要包括住户的基本情况和个人的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职业、迁移流动、生育、社会保障、住房情况等指标。调查时点为2005年11月1日零时。

  这次调查是一次重要的大规模人口调查,需要强有力的领导、广泛的社会动员、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为此,成立吉林省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负责此次调查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统计局,有关调查工作的具体安排,由省统计局负责落实。各市州、县(市、区)政府都要建立相应的机构,切实加强对调查工作的领导。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认真负责,确保调查任务的顺利完成。

  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需要从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和社区)人员中选调,有的还要从社会上临时招聘。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动员各有关方面积极参加,确保选调和招聘人员的质量。开展调查所需经费,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使用。

  附件:吉林省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一月十日

  附件

吉林省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李 斌(副省长)

  副组长:刘长生(省政府副秘书长)

      姜国钧(省统计局局长)

      秦利明(省公安厅副厅长)

      车宝林(省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成 员:陈 蔷(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彭永林(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邹继宏(省财政厅副厅长)

      邹占卿(省民政厅副厅长)

      于收成(省工商局副局长)

      金文官(省统计局副局长兼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