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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357T/2009-00447
分  类: 农业、林业、水利;林业;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09年12月23日
标      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林业厅制定的全省2010年防沙治沙工作方案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09〕160号)
发文字号: 吉政办明电〔2009〕160号
发布日期: 2009年12月23日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357T/2009-00447 分  类: 农业、林业、水利;林业;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09年12月23日
标      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林业厅制定的全省2010年防沙治沙工作方案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09〕160号)
发文字号: 吉政办明电〔2009〕160号 发布日期: 2009年12月23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转发省林业厅制定的全省2010年

防沙治沙工作方案的通知

吉政办明电〔2009〕160号

各市 (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 (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省林业厅制定的 《吉林省人民政府2010年防沙治沙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9年12月23日

吉林省人民政府2010年防沙治沙工作方案

(省林业厅 二○○九年十二月十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林业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我省防沙治沙工作,完成国务院与我省签订的 “十一五”防沙治沙目标责任书规定的任务,有效改善我省沙区生态环境,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优先治理对社会影响大、沙化扩展快和易于治理的地区。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把现有植被保护置于优先位置。坚持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以生物措施为主,工程措施和农耕措施有机结合,遵循自然规律,宜林则林,宜草则草,乔灌草、封造育相结合。坚持科学治沙、讲求实效的原则,大力推广应用现有的农林牧业先进适用技术和模式,提高科学技术在防沙治沙中的贡献率。

  二、工作目标

  2010年全省防沙治沙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在保护现有植被的基础上,通过大力推进植树造林,封山、封沙育林育草等为主要内容的生态环境建设,显著提高区域内的林草植被数量和质量,力争到 “十一五”期末,使我省严重沙化土地得以基本治理,严重盐碱化草地基本得以恢复和改良,西部地区土地荒漠化趋势得到控制,沙区生态状况明显好转,初步建立起西部地区林草植被结合的复合生态系统。2010年,完成沙化土地治理任务18460公顷,其中:人工造林10127公顷,封山 (沙)育林8333公顷。

  三、主要任务

  (一)三北四期工程。

  完成沙化治理面积17926公顷。其中人工造林9593公顷,封山 (沙)育林8333公顷。资金来源为国家补贴,省级配套,地方投工投劳。

  (二)防沙治沙示范区工程。

  完成沙化土地人工造林533公顷。资金来源为国家补贴,省级配套,地方投工投劳。

  四、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

  防沙治沙是维护国土生态安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重要举措,是各级政府的神圣职责和重要工作内容。沙区各级政府要真正把防沙治沙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当作一件大事来抓,不断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把任务目标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人头,定期检查督促,持之以恒地抓好这项工作。

  (二)落实责任,严格考核。

  防沙治沙要实行政府负责制,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的防沙治沙工作。根据《省级政府防沙治沙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和 《市级政府防沙治沙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要求,省政府将于2010年下半年组织由相关部门参加的防沙治沙目标责任考核组,对市级政府 “十一五”期间防沙治沙工作进行考核,将防沙治沙年度目标和任期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各级政府政绩考核范围。实行防沙治沙责任追究制,对领导不力,导致沙化土地面积扩大或未按期完成规划治理目标任务的县 (市、区)政府领导实行责任追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 《吉林省政府落实 “十一五”防沙治沙目标责任细化表》(详见附件)的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沙治沙工作。

  (三)依靠科技,抓好培训。

  向科技要质量,要效益,高度重视和大力推行科学治沙。要建立健全科技保障组织体系,组织各地科技单位作为防沙治沙技术依托单位,负责防沙治沙技术指导和把关。要结合工程实施需要,组织科技人员对工程建设存在的技术难题进行攻关,并加强防沙治沙科学技术的基础研究工作。要大力总结推广先进适用的治理技术和模式,结合各区域的治理,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一批科技示范区、示范点,通过示范来促进先进治理模式和技术的推广应用。要积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特别是要加强对农民的培训,使广大农民群众掌握防沙治沙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治理者素质。

  (四)巩固成果,做好管护。

  高度重视管护工作,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一手抓治理,扩大植被面积,一手抓执法监督管理,杜绝边治理边破坏现象。各县 (市、区)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植被保护的相关法规和制度,加强依法治理和保护力度。对破坏沙区植被和管护设施的违法行为,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五)多元投入,发展沙产业。

  沙化土地治理既是一项生态建设事业,又是一项经济产业。要广泛吸纳社会各方资金和外资,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的发展要求,实行企业化运作,把沙化土地治理产业做大做强。利用沙区光、热、风、土地资源优势,发展适合当地生长且具有较高价值的林木、种植饲料、人工培植中草药和食用植物等。充分利用风能,发展风力发电。逐渐改善和提高当地人民的生产和生活水平,使沙区生态建设与群众增收致富有机结合起来。

  (六)监测预警,完善体系。

  要完善现有沙化土地监测体系,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全省沙化土地动态变化情况进行监测,提高监测、预测的能力和水平,为沙化土地治理提供全面、准确的科学依据。要以治理面积、质量、成效等为主要依据,建立健全沙化土地治理综合评价体系,对各市、县 (市、区)人民政府沙化治理成果进行科学评价,定期发布监测结果,将评价结果作为各级政府领导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主要依据。

  附件:吉林省政府落实 “十一五”防沙治沙目标责任细化表

附件

吉林省政府落实“十一五”

防沙治沙目标责任细化表

 

  

省林业厅

1.编制省级防沙治沙规划;
2.
组织实施沙化土地综合治理;
3.
制定并实行禁止滥开`垦、滥采挖等沙区林地植被保护制度;
4.
对沙区开发项目植被恢复进行监管和验收;
5.
按要求组织实施沙区国家重点工程项目;
6.
建立健全防沙治沙技术推广和服务体系,推广沙区造林和植被恢复实用技术和科技成果;
7.
制定防沙治沙政策性文件;
8.
每年向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专门报告防沙治沙工作情况;

9..
不断加强防沙治沙队伍能力建设;
10..
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11.
做好实行防沙治沙表彰奖励制度的具体落实。

省发展

改革委

1.将防沙治沙规划纳入省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2.
按工程项目要求做好工程申报及资金争取工作。

省监察厅

对工程建设中违纪违规问题进行责任追究。问题严重的,对相关领导进行行政问责。

省财政厅

防沙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加逐步增加。

省国土资源厅

加强沙区土地整治工作,改善生态环境。

省环保厅

1.沙区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中要有专门的防沙治沙内容;
2.
沙区开发项目同步实施防沙治沙措施;
3.
对沙区开发项目开展日常监管和检查验收。

省水利厅

1.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开采地下水,合理利用水资源;
2.
制定节水措施,推进节水灌溉设施建设。

省 农 委

1.在农业生产中推行节水技术;
2.
推广沙区农业发展新技术,促进沙区发展适应性农业。

省畜牧局

1.制定并实行禁止滥开垦、滥采挖等沙区草原植被保护制度;
2.
推进以季节性禁牧、轮牧和休牧为主的饲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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