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返回顶部

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吉林省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字号: 默认 超大
返回顶部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357T/2009-00442
分  类: 卫生、体育;卫生;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09年04月03日
标      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09〕48号)
发文字号: 吉政办明电〔2009〕48号
发布日期: 2009年04月03日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357T/2009-00442 分  类: 卫生、体育;卫生;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09年04月03日
标      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09〕48号)
发文字号: 吉政办明电〔2009〕48号 发布日期: 2009年04月03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强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吉政办明电〔2009〕48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春季来临,天气转暖,手足口病逐步进入高发病期。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以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手足口病疫情防控工作,要严密监控,严加防范,真正实行及时有效的预防和救治,尽快形成有力有效的防控机制,坚决做到抓早、抓紧、抓实。为了积极主动做好全省手足口病防治工作,降低手足口病发病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加强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各级卫生部门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疫情报告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手足口病疫情的监测和报告。对报告的手足口病病例,要及时开展详细的流行病学调查,认真追查传染源。要重点关注疫情高发地区和人群,查找疫情发生、流行的特点,掌握流行趋势和传播规律,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切断传播途径。

  二、要搞好教育宣传。切实让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重点地区、重点部位的人群,充分认识手足口病的严重危害,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防范意识。要以中小学校、托幼机构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科学、准确地宣传和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手足口病的可防、可控、可治,倡导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自觉做到勤洗手、吃熟食、喝开水、常通风、晒衣被,科学预防传染病。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坚持正面宣传,加强舆论引导。

    三、要加强研究培训。手足口病是2008年新纳入法定管理的传染病。要切实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积极开展学术交流,及时掌握国外的防治动态和国内最新的研究进展,尽快提出有效的预防和治疗方案。要加强对医疗机构防治工作的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把培训的范围扩大到市县乡村各级各类卫生机构,切实提高疫情处置能力和医疗救治水平。各地都要培养一批业务骨干。

  四、要加强预防控制。始终把预防工作放在首位,教育和引导各有关方面强化预防措施。学校、托幼机构是重点部位,儿童是重点人群。各级卫生、教育部门要加强合作,共同做好学校和托幼机构的防控工作,确保防范措施落实到每个学校、每个幼儿园、每个家长、每个孩子。要有针对性地对各类食堂、公共场所游乐设施和学校、托幼机构运输车辆开展消杀工作,同时做好医疗机构院内感染的控制工作,避免交叉感染和病毒传播。

  五、要积极主动搜索。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对学校、托幼机构的检查督导,全面落实晨检制度,发现疑似病人,及时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处理,防止疫情蔓延。要突出抓好城乡结合部、农村乡镇尤其是偏远农村和非集中儿童中疫情的搜索和发现工作,防止出现漏洞。

  六、要及时有效治疗。各级各类医院要通过加强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的技术水平,真正实施及时、有效的对症治疗。坚决不能误诊。要选派技术过硬、责任心强的医务人员负责收治病例的救治,同时调集危重病例救治必需的医疗设备,做好救治重症病例的准备。要实行定点收治,专家会诊,逐级转诊机制。一旦确定为临床诊断病例,必须严格按照卫生部《手足口病诊疗指南》的要求,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医治。

  七、要加强能力建设。各医疗机构要适应手足口病防治工作需要,抓住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投入的契机积极争取资金,本着缺啥补啥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医疗设备、装备建设,加强科研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基本预防能力和处置能力。各医疗机构也要增加必要的投入。

  八、要加强环境整治。把手足口病预防工作与食品安全监管结合起来,与春季爱国卫生运动结合起来,全面开展饮食场所、中小学、托幼机构等重点部位以及游乐场所、市场等人群密集场所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改善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清理病媒生物的孳生环境,减少手足口病传播几率。

  九、要建立工作和责任机制。各级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防治工作负全责,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具体负责。要认真落实手足口病防治的各项措施,明确相关部门、相关单位的职责和任务,各部门、各单位也要对本部门、本单位的职责加以细化和落实,并定期开展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保证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对因工作失误造成疫情暴发和蔓延的,要严格按照责任制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十、要建立和完善工作预案。各地要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行之有效的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预案,并做好应急演练。要根据当地防病治病的需要,改善实验室检测和危重病人救治的设施条件,做好相关检测试剂、疫苗、消杀药品及医疗救治所需物资的储备工作。确保一旦出现疫情,能够以最快的速度,及时发现、控制和处置,坚决杜绝手足口病爆发式流行,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9年4月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