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返回顶部

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吉林省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字号: 默认 超大
返回顶部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357T/2007-00183
分  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宏观经济;重大政务及社会管理;重大工作部署;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07年09月20日
标      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参加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07〕120号)
发文字号: 吉政办明电〔2007〕120号
发布日期: 2007年09月20日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357T/2007-00183 分  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宏观经济;重大政务及社会管理;重大工作部署;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07年09月20日
标      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参加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07〕120号)
发文字号: 吉政办明电〔2007〕120号 发布日期: 2007年09月20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参加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

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吉政办明电〔2007〕120号

长春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国务院定于2007年9月24日下午3时召开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届时,国务院领导同志将出席会议并讲话。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国发〔2007〕21号),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协调与配合,全面部署规划编制工作。

  二、会议地点

  省政府全体会议室(省政府新楼1楼111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省政府领导,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见附件)负责同志;长春市政府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长春市与会人员到省分会场参加会议,与会人员范围比照省直参会部门和单位确定)。

  四、其他

  请长春市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将参加会议的人员名单(包括姓名、单位、职务),于2007年9月21日16时前电传省发展改革委。

  联系人:王建成,联系电话:0431-88904555(传真)、88904545。

  附件:省分会场参会部门和单位

  二○○七年九月二十日

附件

省分会场参会部门及单位

  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民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信息产业厅、省水利厅、省农委、省林业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人口计生委、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环保局、省民航机场集团、省广电局、省统计局、省旅游局、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中科院长春分院、省地震局、省气象局、省粮食局、省测绘局、省扶贫办、省振兴办、东北师范大学城环学院、中科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