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组织参加国务院振兴东北办在我省进行
《东北地区振兴规划》宣讲大会的通知
吉政办明电〔2007〕98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中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国务院振兴东北办8月24日来我省对《东北地区振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进行宣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张国宝主任传达国务院指示精神,宣讲《规划》,介绍《规划》相关情况,解读《规划》重要内容。
会议由田学仁副省长主持。
二、参会人员
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同志,长白山管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开发区负责同志,省内部分金融机构、大企业负责同志,部分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负责同志及社会团体和新闻单位。
具体参会部门和单位见附件。
三、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8月24日上午9:30。
会议地点:南湖宾馆主楼南侧剧场。
四、会议要求
(一)请各市(州)将本地区参会人员名单汇总,于8月23日15时前报省振兴办。
(二)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此次宣讲活动,落实参会人员(每单位1人),务于8月24日9时20分前进入会场。
联系人:王雨,刘大蔚。
联系电话:0431-88904626、88904156。
附件:参会单位名单
二○○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
参会单位名单
一、省委、省人大、省政协有关部门负责人。省委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研室、财经办、软环境办;省人大财经委、省政协经科委。
二、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及发展改革委负责人。9个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和41个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中省直相关部门负责人。省政府办公厅、省经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信息产业厅、省农委、省林业厅、省水利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人口计生委、省国资委、省地税局、省环保局、省广电局、省体育局、省统计局、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局、省质监局、省食品医药监管局、省旅游局、省粮食局、省安监局、省开发办、省中小企业局、省中医药局、省食品工办、省牧业局、省外专局、省经协办、省煤炭局、省知识产权局、省新闻办、省金融办、省供销社、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省社保局、省国税局、省电力公司、长春海关、省民航机场集团。
四、省总工会、团省委、妇联、工商联负责人。
五、金融机构负责人。
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吉林银监局、吉林保监局、吉林证监局、省开发行、省工行、省农行、省中行、省建行、省农村信用联社、交行长春分行、光大银行长春分行、浦东发展银行长春分行。
六、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
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吉林农业大学、长春工业大学、长春中医药大学、长春理工大学、长春税务学院、吉林工商学院。
中科院长春分院、长春光机所、应化所、地理所、吉林省冶金研究院、吉林省中医中药研究院、吉林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吉林东北亚研究中心、吉林省皮革研究所、吉林省塑料研究院、吉林省石油化工研究院、吉林省轻工研究院、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吉林省食品工业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