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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357T/2007-00175
分  类: 公安、安全、司法;公安;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07年08月22日
标      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督促检查全省消防工作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07〕96号)
发文字号: 吉政办明电〔2007〕96号
发布日期: 2007年08月22日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357T/2007-00175 分  类: 公安、安全、司法;公安;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07年08月22日
标      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督促检查全省消防工作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07〕96号)
发文字号: 吉政办明电〔2007〕96号 发布日期: 2007年08月22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督促检查全省消防工作的通知

吉政办明电〔2007〕96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各地贯彻落实全省消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情况及《2007年消防工作责任书》完成情况,深入吸取2006年消防工作责任目标未全部完成的教训,进一步促进2007年全省消防工作责任目标任务的完成,省政府决定组成督查组赴各地对2007年消防工作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专项督促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07年9月中上旬。

  二、督查内容

  2007年1月31日全省消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情况及《2007年消防工作责任书》完成情况。

  三、督查方式

  督查组主要采取听汇报、检查实物、查看会议纪要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重点了解各级政府落实2007年消防工作责任进度情况,实地抽查1至2个县(市、区)年度消防工作开展情况和任务完成的质量。

  四、督查组成员

  省政府将抽调省公安厅消防局和省政府督查室有关人员组成督查组,具体人员分组情况另行通知。

  五、督查要求

  各地接此通知后,要认真做好迎检准备工作,撰写的汇报材料既要有工作做法、工作经验,又要反映工作成果和存在的瓶颈性问题及下步打算。有关《2007年消防工作责任书》目标完成情况,要单独列出任务完成情况清单,对未完成的消防工作任务,要定出具体完成时限表,确保督查工作实效。联系人:王小铭(省消防局),0431-84895409;周子清(省政府督查室),0431-88904242。

  二○○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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