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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357T/2015-00590
分  类: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5年01月26日
标      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度立法计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政办发〔2015〕4号
发布日期: 2015年02月10日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357T/2015-00590 分  类: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5年01月26日
标      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度立法计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政办发〔2015〕4号 发布日期: 2015年02月10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5年度立法计划的通知

吉政办发〔2015〕4号

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吉林省人民政府2015年立法工作计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地方立法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列入计划完成部分的立法项目,要组织专人负责,确保按计划完成,未按时完成的要向省政府做出说明;对列入调研论证部分的立法项目,要组织力量做好起草、调研、论证等前期工作,为立法项目的顺利推进做好充分准备;对有意见分歧的立法项目,要积极组织协调,争取达成一致;对未列入计划的立法项目,原则上不予办理。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月26日 

 

 

吉林省人民政府2015年立法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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